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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王阿婆得了阿尔兹海默症住在养老院,每月费用2800块。四个子女没有一个

浙江杭州,王阿婆得了阿尔兹海默症住在养老院,每月费用2800块。四个子女没有一个人愿意掏钱。一个说打两份工实在拿不出,一个说接回家没人照顾。到底是真的困难还是不愿意赡养老人?

王阿婆今年83岁,老伴走的早,只剩下她和四个孩子。

近年来,王阿婆患了阿尔兹海默症,住在养老院里,她已经不认识人了,平时起居也需要人照顾。

该院每个月的费用2800块,不算贵,住着也方便。

王阿婆平时卧床,护工给她翻身的时候,她没什么反应。给她喂饭,她慢慢嚼。扶她坐到窗边晒太阳,她就那么坐着,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

有时候儿子来看她,站在她面前叫妈,她抬起头看看,根本不认得来看她的人是谁。

王阿婆是今年才开始住进去的,当时,她病的挺重,医药费四兄妹平摊,每人5000块。老大一直拖着没交,直到听说调解员要来,才赶紧把钱转了过来。

调解员约了四兄妹见面,老大说他不是不想管,是真的掏不出钱来。他每天打两份工,第一份工作在环卫站,每天起早贪黑,还有家庭要养,成天累的话都说不不出

另一份工作在一个饭店,更是辛苦。他说他一个月挣的钱刚够糊口,哪有钱交出来呢?

调解员劝这四个兄弟姐妹,说不然把老人接回家,四个人轮流照顾,还可以节省一点费用。

但四个兄弟姐妹说,把母亲接回家,谁来照顾?

阿尔兹海默症的老人身边不能离人,万一走丢了、摔倒了,谁来负责?几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也有家庭要养,谁家也腾不出一个人整天守着。

但是现在住院的钱总凑不齐,总是这样一拖再拖也不是办法。

调解到最后,四兄妹终于达成了一致,让母亲继续住在养老院,费用由四兄妹轮流承担。老大点了头,承诺按时付款,并多去看望母亲。

他签完字就走了,说下午还要去干活。

其余的兄弟姐妹也都陆续的散去了,因为每个人都很忙,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顾及。

王阿婆只是静静地坐着,她不记得四个孩子了,也不知道他们这次为什么要来,她没有任何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活,想想真是让人唏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义务可以有钱出钱,没钱出力。

老大经济困难,可以少出钱、多出力,但不能完全不作为。他每天打两份工,确实拿不出钱的话,也可以尽量多去看望母亲,这也是履行赡养义务的一部分。

更何况很多事,不只是钱的问题,还有陪伴的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也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得了阿尔兹海默症的老人,认知能力下降,但也很需要子女的陪伴。

王阿婆住进养老院,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属于法定义务。四兄妹最终决定轮流支付,符合法律规定,经济条件好的多出钱,条件差的少出钱,但谁都不能不作为。

这个案子你怎么看?你觉得应该接王阿婆回家吗?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