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张小姐在餐厅吃饭时,从冰柜拿了一瓶椰汁。喝了半瓶后,她觉得不对劲,吐出来后发现全是沉淀物。
张小姐纳闷了,仔细地察看瓶子上的日期:2025年3月5日。保质期12个月,也就是说这椰汁已经过期了三个月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张小姐在喝了椰汁后,就越来越不舒服了,胃里翻江倒海,反胃恶心还不停拉肚子,身体实在扛不住,当场报警后直奔医院。
医生检查确诊是急性肠胃炎,建议静养三天。
张小姐觉得店家在推卸责任咯,明明自己是在他们那里吃出了问题,店家不关心自己身体就算了,还和记者说:“张小姐她是自己去冰柜拿的,我们是要通过服务员下单的。而且这个椰汁我是留给我自己喝的。”
店家还罗列出来:“第一,她擅自拿;第二,她拿了也没有告诉我,也没给钱。”
这话听得人头大,冰柜摆在餐厅大厅,没有任何 “私人饮品、禁止取用” 的标识,混着对外售卖的饮料放在一起,换谁吃饭都会以为是店内售卖饮品。
过期变质食品摆在经营区域,出事了反倒怪顾客主动拿,逻辑完全站不住脚。
给大家科普《食品安全法》关键点,看完就知道店家错在哪:
餐饮店经营区域的冷藏柜,不管饮品是自用还是售卖,都不能存放过期食品,商家有义务定期清理过期货品,未及时清理本身就违规,市监局后续也上门下达整改通知;
只要过期食品放在消费者可随意接触的公共区域,商家就要承担管理责任,不能拿 “留给自己喝” 当免责借口;
消费者食用过期食品造成身体损伤,除了医疗费、检查费,还能主张赔偿,不足 1000元可按 000元索赔。
店家从头到尾不关心顾客身体,还说“过期的椰汁是留给我自己喝的”,一心找借口撇清自身管理漏洞,态度实在让人寒心。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核查调解,也提醒所有食客:在外就餐如果吃到过期、变质食品,保留好实物、监控、就医单据,直接报警或拨打 12315 维权,不用被商家的歪理唬住。
还有说多一句吧,防止无谓的扯皮,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自己去冰柜拿喝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