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9岁大学生,父母早年离异又各自再婚,平时对他日常照顾较少,亲子关系淡薄,大学生名下拥有属于他的房子和存款,因为长期参与极限运动,他担心如果自己出意外,他不愿意把他的财产留给父母,他只愿意留给彼此相伴多年,信任的发小。
19岁的大一男生,干了件让身边人都挺意外的事——他去立了份遗嘱,把他名下大概2000万的财产,包括一套房和几百万存款,全留给了他发小。
男生父母很早就离了婚,后来各自又成了家。
离婚后两边都忙,平时基本不怎么管他,更别提什么陪伴。
他跟父母两边重组后的家庭都不熟,就是各过各的,亲情上挺淡的。
他名下这些钱和房子,来源没细说,但不少应该也是父母给的或者家里祖辈留下来的。
他自己喜欢玩极限运动,这东西风险大他心里清楚。
他就老琢磨一件事:万一哪天自己出了意外,名下这些财产按法律就得归他爸妈。
但他爸妈又各自有新的配偶,那这钱最后绕来绕去,搞不好就落到他不认识的那些人手里了。
他打心眼里不愿意这样,觉得跟自己最铁、最信得过的,就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发小。
于是他就去了中华遗嘱库上海静安分库,正式办了手续,把所有财产通过“遗赠”的方式给了发小。
工作人员还提醒他,这事儿办了之后得让他发小知道,而且知道之后60天内必须明确表示接受,不然法律上就视为放弃。
一个19岁的孩子,不是家里出了什么大变故,也不是身体出了大问题,纯粹是因为跟父母感情淡、加上玩极限运动的风险意识强,才这么早给自己身后事做安排。
他缺的不是钱,是那份日常的陪伴和安全感,钱可以留给最信任的人,但亲情这事儿,不是遗嘱能解决的。
一个19岁的男孩,刚成年没多久,按说正是跟家里关系最紧密的时候,他却已经在琢磨自己万一没了,钱该给谁。
不是他心冷,是这些年父母各自重组家庭后,给他的温暖实在太少了。
钱是父母给的,但感情上却像个外人,这种矛盾搁谁身上都难受。
很多人可能觉得,19岁立遗嘱太早了,不吉利,甚至有点作。
但换个角度想,这孩子对自己的生活状态和风险有清醒的认识,也懂法律,知道自己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财产。
法律上18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是他的合法权利,跟年龄大小没关系。
他选择把财产留给发小,说明在他心里,那个陪他长大、在他孤独时候给他支撑的人,比血缘上的父母更让他感到安心。
这不是对父母的报复,更像是一种自我保护式的托付——如果哪天我不在了,我希望我的东西能留给真正在乎我的人。
但这背后也暴露出一个问题:父母离异后再婚,对前段婚姻里孩子的关注度,确实很容易被稀释。
很多家长觉得给钱给房就是尽责了,可孩子要的远不止这些。
这个男生不缺钱,缺的是那种“我出事了有人第一时间赶到”的踏实感。
发小能给他这个感觉,父母给不了,所以他做了这个选择。
遗嘱只能解决财产去向,解决不了亲情的缺口。这孩子立的不是遗嘱,是他对现有家庭关系的一份失望说明书。
《民法典》第1133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就是典型遗赠,男生通过合法遗嘱,把名下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的发小,法律完全支持。
关键程序是发小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一旦程序到位,财产就按男生意愿归属发小,父母虽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分不走一分钱。
文章内容来源: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