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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洗浴中心做饭扫地的老人, 被判了组织卖淫罪, 刑期三年半。 案子发回

一个在洗浴中心做饭扫地的老人,

被判了组织卖淫罪,

刑期三年半。

案子发回重审前夕,人却死在了看守所里。

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存放他遗体的停尸房,深夜被一辆酒驾车撞毁了。

老人叫宋国学,河南浚县人,59岁,月薪3000。

他负责的事情,就是洗菜、切菜、打扫卫生。

不参与经营,不分红,也不管店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辞职一年后,警察找上了门。

法院一审认定,他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

家属说,洗浴中心的老板找过他,让他承认自己是“实际负责人”,说是能帮他办取保,还给补偿。

他没答应。

二审法院觉得案子“事实不清”,打了回去重审。

控辩双方都不认一审判决,这事本就少见。

可就在重审开庭前几天,宋国学在看守所里出事了。

3月19号白天,他就说心口疼,出虚汗。

看守所给了6粒速效救心丸。

晚上10点,疼得睡不着。

还是没人送医。

直到第二天下午5点,发病将近30小时后,才被送到浚县人民医院。

没有走急诊通道。

医生会诊后说,急性心梗,黄金抢救时间早就过了。

3月21号凌晨,老人没了。

家属要求全面尸检,查明死因,也查清楚看守所延误救治的责任。

公安局拒绝了。

家属自己找的鉴定机构,刚开始说能做全面鉴定,后来改口说只能做死因鉴定。

家属向浚县和鹤壁两级检察院控告看守所,两个多月,没收到任何书面回复。

老人留下的手机,在王庄派出所也丢了。

更离奇的是,3月29号凌晨,停尸房被一辆酒驾车撞了。

冰棺破损,遗体受损。

警方说是普通交通事故,不予立案。

因为嫌疑人死亡,宋国学的案子被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他的罪名,在法律上既没确认,也没推翻。

他再也没有机会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清白了。

一个底层的劳动者,连死后求个明白,都这么难。

你们觉得,这到底是巧合堆成的悲剧,还是哪里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