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糊涂了?”辽宁沈阳,79岁老人状告银行,索要他存的3笔5年定期存款,共14.4万,银行说:钱已被老人取走!还拿出完整取款记录、签字单据证明。老人一口咬定自己从未取款,一审判决老人败诉。老人不服上诉,二审这样判。
“大爷,您账户里没钱啊。”银行柜员查询了吕大爷(化名)的账户,发现里面并没有存款。
老人一愣,拍着柜台说不可能,自己明明存了三笔定期,加起来十四万四千块,怎么可能没钱?
柜员又查了一遍记录,发现那些钱在存入后不久就被取走了。她把取款记录调出来给老人看,三笔钱分别在2021年4月和7月被取走,连利息都结清了。
“不可能,我从来没取过钱!”老人一口咬定自己没取过钱,一口咬定是银行搞错了。
吕大爷今年79岁,辽宁辽阳人。他在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3月分别存了三笔五年期定期,一共14.4万。
吕大爷之所以要存定期,就是想着到期能拿到一笔不少的利息,现如今时间到了,没想到不仅利息没拿到,连本金也不翼而飞了。
可银行这边的记录清清楚楚,第一笔一万,存了一年四个月被取走;第二笔五万四,存了一年半被取走;第三笔八万,存了一年四个月被取走,利息也一并结清了。
为了打消吕大爷的疑虑,银行把所有凭证都调了出来,取款凭证上有老人的签字,已经取完钱的存单原件也在银行手里。
按照银行规定,这类定期存款取款必须凭纸质存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有密码还得输密码。
钱取走之后,银行会当场把存单原件收回作废。也就是说,老人手里现在拿不出任何一张存单原件,而银行手里有全套凭证。
吕大爷不信,坚持说字不是自己签的,一气之下直接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子从一审打到二审。法院一审驳回了老人的诉求,老人不服,又上诉。
二审法院把双方的证据重新捋了一遍,结论没变:银行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老人拿不出存单原件,也证明不了签字是伪造的,驳回上诉。
可是直到判决下来那天,吕大爷还是不相信自己已经把钱取走了。
其实这类老人存款纠纷,在法律上有一套很清晰的判断逻辑。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老人说“我没取过钱”,那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说法。可他的存单原件已经被银行收回,说签字不是自己的又不肯做笔迹鉴定,从法律角度看,等于什么都没证明。
反过来,银行的证据链条是完整的,存单原件、取款凭证、签字确认、利息结算单,一件不少。证据链闭合了,法院只能认定取款事实成立。
或许在吕大爷的记忆中,他真的没有取过那笔钱,可法律只认证据,不认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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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丨七旬老人起诉银行支付14万存款本息,银行提供存单和取款凭证称其已取款!二审判了
文丨人生处处书简湖
编辑丨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