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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花了29,970元拍了一个车位,他觉得非常划算,结果他到车位跟前一看,

重庆,男子花了29,970元拍了一个车位,他觉得非常划算,结果他到车位跟前一看,他傻眼了,这下捡了个大漏,吃大亏了,这个车位,车既进不去,车进去之后,车也出不来,他就没见过,这么独特的车位。他质疑拍卖公司,隐瞒实情,工作人员告诉他,拍卖前为何不去实地看看?
 
张先生看着眼前的车位,无奈的心情让他哭笑不得,这画车位的真是人才,真的是一点空间都没有浪费,那个位置居然被他划出一个车位来了,而他又正好上赶着来,把这个车位拍下了。
 
7月2日那天,张先生还在外地出差,他又在看拍卖的车位,他迫切想要有一个车位,因为他停车在外面,常常因为违停而被罚款。
 
拥有一个车位,对他来说,有重大的意义,有了车位,他就不会再因为违停的事情而被罚款了。
 
正好他当时看到有一个拍卖信息,一个小区的车位,价钱是从12,000元起拍的,价钱实在便宜。正好那个小区离他家也比较近,如果能拍下这个车位,以后他停车就无忧了。
 
他看了一下,这个车位很方正,长度,宽度都非常合适,他的车完全能停在这个车位上。
 
只见图片上的信息,一侧是墙,车尾是墙,另一侧是没有显现出全景的,当时这个车位的图片给他的感觉就是,这就是一个正常的车位。
 
在张先生眼里,车位就是一排排,只是这个车位正好安在旁边而已,没什么特殊,从提供的图片来看,这也是一个靠墙的车位而已,看不出有任何破绽。
 
当时已经是拍卖的最后一天,不拍就没有机会了,而他正好在外出差,他无法到实地去查看,他又再一次看了拍卖图片上提供的信息,他看了一眼又一眼,觉得这个车位就是没有问题的,最终他以29,970元拍下了这个车位。
 
看着自己以后终于有车位了,张先生出差的这几天都非常高兴。
 
7月6号,他终于可以到实地去看看了,然而车位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他真的傻眼了,他内心为之一震,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独特的车位,没想到那一个角落也能画一个车位出来。
 
只见这个车位旁边有墙,确实和图片一样,车尾后是墙,也和图片一样,猫腻就出现在车位前面和另一侧。
 
车位前居然是有一根柱子,和它相连的车位,是与这个车位的一个角紧紧相连的。
 
张先生的车宽1.75米,而这个车位和相邻车位之间的宽只有1.35米,剩下的已经被柱子阻挡了。
 
也就是张先生如果在旁边的车位有车的情况下,他根本是开不进去的,只有旁边车位没有停车的情况下,他才能把车开进去。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麻烦产生,如果张先生已经把车停进了车位,那么他出来的时候,如果旁边车位有车,那么他是开不出来的。
 
车位的长度,宽度倒是可以停一辆车的,问题就出现在,车难以进去,车也难以出来。
 
看到这样的车位,张先生实在是后悔呀!他真的很后悔自己贪便宜,以为自己捡了个大漏,结果这下亏大了。
 
看到这样的车位,他更大的不满就是,拍卖公司怎么可以如此忽悠拍卖者。
 
从他们提供的图片来看,是呈现了整个车位的全景,唯独没有把车位周边的实景拍摄下来,隐藏了车位的实际情况,他觉得拍卖公司是在欺骗拍卖者。
 
对此,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回复道,在拍卖的时候就应该到实地去看一下,自己没有实地查看,就拍下这个车位,这真的怪不了别人。
 
他们这么说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在拍卖公司看来,他们已经将车位的全景拍出来,其他的就应当由拍卖者自己到实地去查看,才决定拍与不拍。
 
问题偏偏出现在,张先生在拍卖的最后一天没有在家,所以他没有到实地去看,然后糊里糊涂地就拍下了这个车位。
 
如今张先生好无奈,他似乎对于工作人员的话,无以反驳,此时的他,只能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大家,拍卖东西一定要到实地去查看,不可糊里糊涂就拍下。
 
虽然工作人员说,在拍之前,拍卖人可以到实地去查看,但是他们提供的图片隐藏了周围的实际情况,他们还是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拍卖法》第十八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即使拍卖人可以到实地查看,但是在拍卖信息上就应当提供车位的真实情况。
 
从他们提供的图片来看,没有提供周围的实际情况,实际上他们还是存在隐瞒的,这就构成了欺诈,只要他们构成欺诈就可以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张先生可以撤销拍卖合同。
 
那么你对张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重庆天天630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