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尚未开庭,法学界便已迫不及待地翻出徐法官的论文,准备在审理现场上厘清商标法对传统纹样的模糊界定。
近三年内,以传统纹样为标识的商标纠纷案件200余件集中爆发,因法律不明确导致判决不一。
商家注册古纹样独占商标,用“侵权”索赔数万,普通商户难以承受,普通手艺人更无法承受。
传统文化的纹样为何能被单一主体垄断,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民间普遍不满。某商圈调查显示,70%的民间手工艺者不懂商标细则,不知何谓“古纹样”,随意使用纹样被诉侵权,前途黯淡。
现行法律只笼统提及公有传统文化元素,缺乏清晰的使用界限,法官的裁量全凭个人理解。
商标持有人与大众对传统纹样的认知完全对立,现有法律显然存在短板。 传统文化纹样应为全民共享,非特定个人共享。完善商标条款,让商业与文化传承并行不悖,是当务之急。
说真的,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纹样本来就是大家的,结果被人抢先注册了商标,我们普通手艺人用也不是、不用也不是,心酸又无奈,法律真该早点把边界划清楚,别让传统文化变成少数人的专利。
你有没有见过类似的商标纠纷?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呗。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