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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开始耍赖了!”广东深圳,一男子应聘某公司总经理,签了3年的合同,月薪10

“玩不起开始耍赖了!”广东深圳,一男子应聘某公司总经理,签了3年的合同,月薪10万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可2022年1月-10月,公司每月只给他发4万元薪水,累计拖欠工资60万元。男子找公司理论,公司竟说雇不起他了,要解除合同,欠他的60万,公司用生产的茶叶零售价2折至3折以货抵薪,男子顿时傻眼了,他申请劳动仲裁,却被公司恶人先告状,告上了法庭。
 
2021年7月,深圳一家主营茶叶产销的企业对外招聘总经理岗位,王某成功入职后,双方正式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各项薪资待遇均明确写入合同条款。
 
按照约定,王某月薪标准为10万元,企业固定在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规范的合同条款,让双方的合作看似稳妥合规。
 
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份看似安稳的高薪工作,从次年开始就出现了严重的薪资兑付问题。2022年1月起,这家茶叶公司开始单方面缩减薪资发放金额,原本每月10万元的固定月薪,公司每月仅向王某发放4万元薪资。
 
这种非正常的薪资发放状态,持续了整整十个月,直至2022年10月从未间断。按照合同约定薪资核算,十个月时间里,公司累计拖欠王某薪资高达60万元。
 
长期被拖欠薪资,王某的工作和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在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后,王某终于等到了企业的回应,可对方的解决方案却让人难以接受。
 
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资金短缺影响,这家茶叶公司决定收缩经营,主动提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拖欠的60万元薪资,公司并未给出现金兑付方案,反而拿出了一套以货抵薪的解决方式。
 
企业表示,自身暂无充足现金流支付欠款,可用自家生产的茶叶抵扣全部拖欠薪资,抵扣价格仅按照茶叶零售价的2折至3折核算。这种抵扣方式看似填补了欠款缺口,实则对员工极为不公。
 
市面零售价的茶叶本身定价浮动空间较大,2至3折的折价抵扣,意味着王某拿到大量滞销茶叶,不仅难以变现,实际价值也远不及拖欠的现金薪资,相当于变相克扣员工劳动报酬。
 
面对企业不合理的抵债方案,王某明确拒绝接受。薪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合法报酬,现金支付是企业的法定责任,用滞销商品抵扣工资,本身就不符合常理,也无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协商无果后,王某选择通过正规法律途径维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追回自己被拖欠的60万元薪资。
 
就在王某依法维权的过程中,涉事公司的操作再度刷新大众认知。企业非但没有正视自身拖欠薪资的违规行为,反而倒打一耙,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维权的王某告上法庭,上演了一出恶人先告状的戏码。此举也让这场普通的劳动纠纷,彻底引发舆论关注。
 
案件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后,法院结合双方劳动合同、薪资发放记录、清偿协议等多项证据,对整件事进行了全面核查。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真实有效,薪资标准、发放时间均有明确书面约定,公司2022年1月至10月每月少发6万元薪资、累计欠薪60万元的事实确凿无误。
 
针对公司提出的茶叶抵薪方案,法院给出了明确的法律判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严禁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货币形式抵扣工资。
 
公司与员工约定的以茶叶抵薪的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同时,公司后续辩称薪资标准过高、欠薪协议显失公平的说法,并未得到法院采信。双方的薪资约定是入职时自愿协商确定,有完整的合同支撑,且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未提出薪资异议,解除合同后以此为由拒绝履约,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该茶叶公司限期向王某全额支付拖欠的60万元薪资。
 
这场拉锯式的薪资纠纷,最终以劳动者维权成功落下帷幕,也给众多企业和职场人敲响了警钟。
 
如今不少企业在经营遇困时,总想通过各种变通方式规避薪资支付责任,试图用实物抵扣、单方面降薪等方式损害员工权益,甚至试图通过诉讼拖延、打压维权员工。
 
但法律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着明确且刚性的保护规则,企业的经营风险不该转嫁到普通劳动者身上。薪资兑付是企业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任何规避法律、侵害员工权益的操作,最终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这场纠纷也清晰印证,职场博弈中,规则和法理永远是最坚实的底气,任何试图耍赖违约、颠倒黑白的行为,终究会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