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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卢比奥把被明尼苏达州长赦免的儿童强奸犯驱逐出境。   美国又出不可思议

大快人心!卢比奥把被明尼苏达州长赦免的儿童强奸犯驱逐出境。
 
美国又出不可思议的奇葩事!不过发生在极左的明尼苏达州长蒂姆·沃尔茨身上也就不能算奇葩——2006年,一名老挝籍男性Vang被判一级刑事性行为罪,他在2002年至2004年间多次强奸一名小女孩。据福克斯报道,Vang(旺)在被捕后告诉调查人员,这是“一种文化现象......结婚并与年仅12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
 
用“文化现象”给自己开脱,这是对受害者最无耻的羞辱,也是对法律最傲慢的挑衅。
 
Vang的案子本来已经画上了句号。他2006年被判刑,服刑多年后按照程序接受释放审查。明尼苏达州是一个在刑事司法上走得很靠前的州,近年来对部分服刑表现良好的罪犯采取了相对宽松的评估标准。一个曾被定性为一级刑事性行为的犯罪者,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有条件释放。
 
真正点燃舆论的,是州长蒂姆·沃尔茨的介入。
 
资料显示,Vang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参与了大量改造项目,也接受了性犯罪者特定治疗。州长在审查过程中接到请求,最终决定对Vang给予赦免。赦免的意思是,他在法律意义上不再被视作罪犯,相关记录被消除,理论上可以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回归社会。受害者家庭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感到极度愤怒和不安,认为这样的决定没有充分考虑到受害者的创伤和社区的安全。
 
对于受害者家庭来说,这等于说那个毁掉她童年的人,被官方盖章“翻篇了”。
 
受害者母亲在接受福克斯采访时表达过强烈的反对,她认为Vang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悔改过,所谓的“文化现象”辩解本身就说明他根本不当回事。她担心一旦赦免生效,整个社区都会面临风险。社区里其他家庭也开始焦虑,一些人甚至考虑搬家。
 
国务卿卢比奥介入这件事,说明它已经不只是一桩州内司法案件,而是涉及联邦层面的移民管控和公共安全。
 
Vang并非美国公民,当初是以难民身份进入美国的。卢比奥的立场很明确:一个犯下此类罪行、且至今仍然试图用“文化差异”为自己辩解的人,没有资格继续留在美国。他动用联邦驱逐程序,直接把Vang送上了遣返航班。
 
对受害者来说,也许真正的正义从来不在监狱里,而是在那个毁掉她一生的人,永远不会再出现在她所在的城市。
 
法律可以给一个犯人算清楚刑期,但算不清一个家庭承受的痛苦。用“文化现象”给侵害儿童找借口的人,在任何文明社会都不该有容身之处。卢比奥这一纸驱逐令,至少说明一件事:有些底线,不应该因为任何理由被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