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老婆怀孕了,无法与男子再发生关系,男子饥渴难耐,就去外面认识别的女子,并谎骗女子称,自己是单身汉,还提出了谈婚论嫁的条件,愿意购买三金真诚相处,女子一听感动坏了,随即与其发生了关系,没想到的是这名女子居然也怀孕了。
这件事的真实版本,比网传的段子更让人脊背发凉。
宁波大学植物病毒研究所研究员吴某,在妻子刚刚怀孕一个多月的时候,就开始物色下一个目标。他在外面认识了魏女士,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单身的科研工作者,高校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的身份让他自带光环。他主动推进婚嫁流程,买三金、谈婚论嫁、规划婚后生活,甚至主动提出一起备孕要孩子。魏女士信了,怀孕了。然后她才发现,这个男人的妻子也快生了,两个孩子的出生时间只差一个月。
这已经不是什么“出轨”了,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魏女士说得对——这不是出轨,是骗。出轨至少还有“感情”这张遮羞布,可他从头到尾都在演。演单身、演求婚、演备孕,每一步都精准踩在对方对婚姻的期待上。一个人得冷漠到什么程度,才能一边陪着妻子产检,一边给另一个女人戴订婚戒指?魏女士想不通的那个问题,也是所有人心里最堵的那个疙瘩:既然妻子也在孕期,他为什么还要伪装单身?答案或许比“饥渴”更让人恶心——他要的从来就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同时操控两段人生的掌控感。
校方给出了处分:记过、降一级、两年不能评优带研究生。
吴某自己觉得委屈,反问媒体“还要怎么样”。他觉得赔偿30万、受了处分,这事就算翻篇了。可两个同岁不同妈的孩子,将来怎么面对这段关系?一个靠“买三金”骗来的孩子,长大后怎么跟ta解释自己的来历?处分可以记入档案,可一个父亲对两个孩子欠下的账,没有档案能装得下。
他以为赔了钱就两清了,可法律不是这么算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写得很清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两人没有领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谈婚论嫁、备孕生子,一旦被认定构成事实婚姻,就涉嫌重婚罪。这不是“作风问题”,这是刑事犯罪。可现实中,这类案件走到刑事程序的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止步于“师德师风”的内部处理。一个靠骗局让两个女人同时怀孕的男人,只需要赔一笔钱、降一级职称,就能继续当他的硕士生导师。这种“低成本犯错”的生态不打破,下一个吴某还会出现。
他拿30万买断的,不是一个女人的原谅,是自己良心的最后一截底线。 可那条底线断掉之后,他拿什么面对两个相差一个月出生的孩子?拿什么面对那个在产房里等他签字、却不知道丈夫正在外面给另一个女人买三金的妻子?人这一辈子,有些账可以赖,有些账,赖不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