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7月10日报道,广东深圳,一女子在宠物乐园,自己走进了大型犬的区域。突然一条金毛冲了上来,将女子扑倒,撕咬她的大腿长达20多秒,腿部留下多处深度创口。此次咬伤属于狂犬病三级最高暴露风险,事后女子睡都睡不好,一闭眼就是被扑咬的噩梦!
正规经营性宠物乐园会依据犬只体型分区管理,通过物理隔离规避大小犬混聚冲突伤人风险。
大型犬肌肉爆发力、冲撞力、撕咬破坏力远超小型犬,情绪极易受群体环境刺激,失控风险概率更高。
事发当日,市民陈女士正常付费入园,仅让自家宠物进入大型犬活动区域,自身始终在护栏外观望。
园区内多只大型犬自由活动期间,突发群犬争斗乱象,金毛与白狗率先爆发肢体冲突。
陈女士的宠物犬短暂靠近冲突区域,随即被涉事金毛驱赶,全程未参与打斗,无任何挑衅行为。
现场游客主动介入隔离,暂时安抚躁动犬群,现场秩序短暂恢复平稳。
在现场风险完全平复的前提下,陈女士移步大狗区,准备带回自家滞留的宠物犬。
犬群冲突毫无征兆二次爆发,现场氛围瞬间紧张,陈女士迅速后撤至护栏边缘避险。
已被隔离安抚的金毛突然挣脱管控,径直冲向陈女士并将其扑倒,持续撕咬长达二十秒。
持续的暴力攻击造成陈女士大腿多处深度开放性伤口,创面出血严重,软组织大面积受损。
现场多名游客合力施救,强行分开涉事犬只,才彻底终止伤人行为,避免伤情进一步恶化。
医疗机构核验伤情后,判定为狂犬病三级暴露,是动物咬伤风险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该伤情存在病毒感染、创面溃烂、组织增生畸形等多重后遗症,康复与修复周期漫长。
陈女士第一时间完成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同步辗转骨科、整形科、心理科开展综合诊疗。
仅后续创面修复、抗炎治疗、康复护理的基础医疗费用就超过四万元。
结合受伤误工损失、身体损伤、心理创伤及整形修复支出,陈女士提出六至八万元的合理赔偿诉求。
事故赔付环节出现严重分歧,涉事金毛主人仅支付首日一千八百五十元诊疗费用。
犬主后续拒绝承担合理赔付责任,仅认可三成赔付比例,坚持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纠纷。
涉事宠物乐园同样消极应对赔付,仅愿意承担两成责任,事发后即刻停业整改。
双方权责推诿、赔付比例僵持,导致受害者合理维权诉求长期无法落地。
结合《民法典》饲养动物侵权相关规定,宠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饲养人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只有举证受害者存在故意挑逗、重大过失等行为,饲养人才可依法减免责任,本案无任何相关佐证。
专业法律人士界定,涉事犬主需承担六至七成主要责任,是事故赔付的核心主体。
经营性宠物乐园具备安全保障、秩序维护、风险管控的法定责任,需承担三成左右次要责任。
园区仅依靠简单护栏分区,未配备专人实时盯守管控犬群,未能预判二次冲突风险,属于管理失职。
陈女士进入大狗区的行为,仅属于轻微风险预判疏漏,无重大过错,责任占比极低。
这起事故印证,大型犬公共场景管控不能仅依靠物理分区,动态值守、情绪监测、冲突预判缺一不可。
多数宠物游乐场所重经营、轻管理,忽视大型犬群体躁动的安全隐患,存在普遍监管盲区。
常态化的大型犬管控、专人值守、冲突快速处置,是杜绝公共伤人事故的关键举措。
现阶段,陈女士的体表外伤逐步结痂愈合,但深层软组织损伤尚未修复,日常行走、运动仍受限制。
相较身体伤痛,急性应激带来的心理创伤更难修复,后遗症持续存在且影响深远。
此次突发扑咬经历,让她形成严重创伤后应激反应,神经持续紧绷,睡眠严重障碍。
夜间频繁惊醒、无法深度入睡,脑海会反复重现被扑倒撕咬的画面,恐惧感无法消解。
日常生活中,偶遇遛狗人群、接触宠物场景,都会触发心慌、躲闪、焦虑的本能应激反应。
原本轻松的休闲生活彻底被打乱,长期处于身心双重消耗的状态,生活质量大幅下降。
截至目前,三方纠纷仍未达成一致调解结果,维权流程持续推进中。
该案例为全社会敲响警钟,文明养犬、依规管犬、强化公共场所宠物监管,是守护公共安全的刚需底线。
信息来源:《女子宠物园遭大狗撕咬 致大腿留下数厘米深伤口 被确诊最高风险级别的狂犬病三级暴露 女子索赔8万遭拒 律师:犬主应承担六至七成主要责任》浪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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