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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烧脑!男女网恋奔现,车内拥吻,不料,当男子去药店回来后,一切全都变了。   男

太烧脑!男女网恋奔现,车内拥吻,不料,当男子去药店回来后,一切全都变了。
 
男主王明是个95后,硕士学历,正经公司的上班族,2024年10月在网上认识了同样单身的女生刘丽。俩人聊了三个多月,越聊越投机,就等着线下奔现捅破窗户纸。
 
2025年1月26日,王明从外地返回河北承德老家过年。当晚九点多,他开着车去接刘丽。第一次见面,两人把车停在一处停车场,坐在车里聊天。
 
聊着聊着,气氛就变了味。两人从驾驶座挪到后排,开始搂抱、亲吻。据法院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刘丽当时同意给王明进行口部亲密行为。随后两人下车,在停车场附近的药房买了一盒安全套。
 
王明提出去附近预订好的酒店,但刘丽没有同意。两人回到车上,继续坐在后排搂抱亲吻,刘丽第二次给王明进行了口部亲密行为。
 
事情到这里,怎么看都像是一场你情我愿的网恋奔现。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把这场约会彻底推向了另一个方向。
 
据刘丽后来的陈述,王明提出发生性关系时她明确拒绝了。“王明叫我去酒店的时候,我都说了我不想,我不想和他发生性关系,他去买避孕套的时候,我跟他说买了也没用”。在车上王明再次提出时,她又说“我不想,你别这样”。
 
但王明没有停手。刘丽说,王明用手按住她的脖子,打了她左脸两巴掌,还对她进行辱骂,然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她的双手手腕有淤青,右下臂有划伤,小腿也有淤青。反抗时,她在王明的肩膀和脖子附近也留下了抓痕。
 
王明的说法完全不同。他在法庭上辩称,两人采用背对姿势发生关系后,因为安全套的问题起了争执,刘丽突然暴怒,开始撕扯他。他遭到对方掐脖、打脸、掐下体,自己只是用手阻挡。他坚称没有故意伤害对方。
 
冲突结束后,刘丽在车内拨打了报警电话。
 
第二天,2025年1月27日,王明因涉嫌强奸罪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刑事拘留。
 
儿子被抓,王明的母亲急疯了。她想办法联系上刘丽,东拼西凑了30万元。2025年3月,刘丽收了钱,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蹊跷的事来了。收了钱之后,刘丽先后5次向警方改口,称自己是自愿与王明发生性关系的。但没过多久,她又再次翻供,坚称自己是非自愿的。她说自己之前改口是因为误以为“谅解”就等同于“自愿”。
 
从1月27日被刑拘到12月25日被取保候审,王明在看守所里待了整整11个月。这期间他始终认为自己无罪。
 
2025年12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在刘丽明确表示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王明仍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王明家属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王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明不服,提出上诉。2026年3月30日,此案二审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其实就一个——性同意能不能撤回,以及什么时候撤回。
 
刘丽确实自愿进行了前期的亲密行为,也两次主动进行了口部亲密行为。但到了要发生实质性关系的时候,她说“不”了。法律上,性行为发生前的同意可以随时撤回。前期自愿不代表全程自愿,前面的“可以”不代表后面的“可以”。一旦一方明确拒绝,另一方继续强行推进,性质就变了。
 
另一个关键点是证据。刘丽身上的淤青和划伤,王明身上的抓痕,都客观存在。王明说这些伤是刘丽“暴怒撕扯”时他“阻挡”造成的。刘丽说这些伤是她被按住脖子、扇耳光、拼命反抗时留下的。法院采信了后一种说法。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强奸罪是公诉案件,不是受害人说不追究就能撤案的。30万的谅解书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不能直接让案件撤销。刘丽改口说自愿,后来又改回说非自愿,法院最终采信的是她最初的报案陈述和最后一次的稳定供述。
 
一场三个月的网恋,一次三个小时的奔现,换来的是11个月刑拘、30万赔偿、一审判刑三年缓刑四年,以及至今悬而未决的二审。
 
这场发生在承德停车场后座上的事,到底谁在说谎,二审会给出最终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