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这是好事,值得庆幸
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冲上热搜第一名了。很多人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无法无天了,民竟然敢告官?LV真是的是活得不耐烦了吗?但事实却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每天都被大量的品牌方行政起诉,不光LV,我们熟悉的品牌,包括奢侈品、服装、半导体、手机等品牌都在起诉。国知局一年因商标驳回复审类行政诉讼大概2万件(含国内+外资),换算下来平均每天被起诉55件,LV起诉国知局这事只能算是稀松平常。我们叫得出名字的品牌都干过。
事实上这已经是LV第6次起诉国知局了,前面的5次起诉中,LV胜诉3次,败诉2次。这次的起诉,是因为一个叫黄民耀的自然人申请注册了一枚商标,LV认为该商标与其自家的图形商标构成近似,于是向国知局提起了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但国知局经审查后,没有支持LV的主张。LV对这份行政裁定不服,于是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知产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按照时间推算,LV这次起诉大概率是在去年,排期排到今天开庭】
知产院于2014成立,是全国唯一管“商标确权行政诉讼一审“的法院。所有不服国知局驳回复审的案子,一审必须到知产院,哪怕你是法国的企业,也得飞过来告。所以LV告国知局听着像“民告官“,实际是高度专业化、程式化、每天都在发生的一条行政链。换个角度看,国知局被告是一件好事。这说明他们审查的标准,严苛且公正,始终守住公共利益与文化底线,绝不偏袒任何企业。
商标注册从来不是企业想注册就能注册。无论是外资奢侈品牌,还是本土企业,但凡申请的商标涉嫌近似、侵占公共纹样、违背公序良俗、与在先权利冲突,国知局都会一律驳回、不予授权。
【可口可乐经典的红白飘带标在国内也被驳过,也诉了国知局。后够注册蒂芙尼蓝又被驳,又起诉了】
尤其是近些年,针对海外品牌试图垄断中国传统纹样、通用几何图案、公有文化符号的申请,国知局把关极严、寸步不让。大量海外品牌的商标申请、无效宣告请求被驳回,正是因为审查机关清晰区分了私人商业商标和公共文化遗产,坚决杜绝资本将千年公有纹样私有化、垄断化。
试想一下,若是国知局敷衍了事、放任自流,所有品牌的商标申请一律放行,LV这类企业早就将各类传统纹样、通用图案尽数注册垄断,后续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起诉国内中小商家、收割文创产业,那才是真正的行业灾难、文化危机。
如今LV频频起诉国知局,恰恰反向证明我们的监管关口前置、审查标准收紧,品牌方垄断触手正在被牢牢限制。企业穷尽司法程序博弈,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绝非资本跋扈的证明。企业不服驳回结果,向法院起诉维权,是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也是司法监督行政的重要制度设计。
如果一家企业被驳回后,从此不能起诉、不能申辩,才是真正的法治倒退。既然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为什么LV这次能冲到热搜第一?
答案不在法院,而在舆论场。LV最近深陷舆论漩涡,任何与它相关的新闻都会被人用放大镜审视。起诉国家知局这条本来平淡无奇的法律程序信息,恰好撞上了公众对LV的负面情绪,于是被迅速解读为“傲慢““挑衅““找死“。这就是社交媒体的传播逻辑:情绪优先于事实,标签优先于细节。
一个“民告官“的故事,比“商标驳回后的行政诉讼“更有冲突感、更刺激、更适合传播。至于知产院是干嘛的、商标审查的标准是什么、LV到底注册了什么商标被驳回——没人关心,也没人在意。下次再看到“某某外国品起诉国知局“,不要慌,那只是商标圈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