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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浙江杭州,一女子自己在餐厅吃饭,突然,服务员过来,说帮人传话:黄总

“细思极恐!”浙江杭州,一女子自己在餐厅吃饭,突然,服务员过来,说帮人传话:黄总说认识你,让你去包厢,陪他一起吃饭。女子感觉莫名其妙,她压根不认识这个人,可服务员却说:去了后看到他就知道了!服务员多次来催促。女子怒了,直接开了直播保护自己,然后才脱身。

一女子独自在餐厅吃饭,她点完餐,正在享受美食,吃着吃着服务员过来带话,说有个黄总说认识她,让她去包厢一起吃。

女子一头雾水,自己根本没印象认识这么个人。

结果,服务员说去了见着人就知道了。

女子觉得很蹊跷,如果这个黄总认识自己,可以大大方方来打招呼,为啥请服务员传话?这不符合常理。

女子肯定不会去,去了万一发生什么,后悔都来不及。

可女子明白的告诉服务员,她不认识所谓的黄总,可拒绝后,服务员又来了好几次催她过去。

女子越想越不对劲,直接开了直播把现场情况录下来,这才没被纠缠顺利走了。

好好吃顿饭平白无故被陌生人点名,服务员还帮着反复来请,不知道有啥猫腻?

女子反应也算快,知道自己一个人说不清,直接开直播留证据,既不用跟人起正面冲突,也能保证自己安全。

换了警惕性低点的,说不定真被半推半就喊过去了,到时候遇上啥情况都不好说。

之前还有个类似的事,广东有个女生在奶茶店喝东西,也被服务员传话说隔壁桌男士请她过去坐。

女生当场拒绝后,服务员还来回说了两三次,最后女生直接喊了店长投诉,才把这事了了。

事后那男士说,就是觉得女生看着眼熟想认识,连人家名字都叫不上来,说白了就是贸然打扰。

一头是随便搭讪的人,完全没边界感,自己想认识人,就随便托服务员传话,根本不管会不会给别人造成困扰。

另一头是商家,为了讨好所谓的"熟客""大客户",压根不考虑普通消费者的感受,随便把客人的位置、动向透露给陌生人,还帮着传话骚扰,就是没把消费者的安全感当回事。

咱们出门消费,买的不光是饭是饮品,还有个安心消费的环境。

要是随便来个客人说要找谁,服务员就上门打扰,那消费者哪还有隐私可言?

遇到这种事千万别不好意思拒绝,该怼就怼,该找店长就找店长,真要是遇上纠缠的,留好证据报警或者像这个姑娘一样开直播留证,怎么安全怎么来,没必要为了面子委屈自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商家服务员没经女子同意,多次传递陌生人的邀约信息,已经干扰了女子正常就餐的环境,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

女子有权要求商家停止骚扰行为,若因此遭受精神困扰,还可主张合理的维权赔偿。

商家的"顾客至上"不该是选择性的,不能只向着消费高的客人,却牺牲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人觉得,商家只是传个话没什么大不了,但本质上,当商家主动帮陌生顾客传递邀约、泄露其他消费者的就餐信息时,就已经违反了对所有消费者都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要避免这类事,光靠消费者自己警惕没用,得明确要求商家。

只要不是消费者提前约定的访客,一概不能随意透露消费者的位置信息,更不能帮陌生人传递邀约。

否则,一旦消费者因此遭遇骚扰或危险,商家必须承担对应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浪涨新闻202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