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痛心了!”广西柳州,一名年仅4岁的小女孩在游泳馆戏水时意外溺水,整整6分5秒的时间里,母亲已经回家做饭,叔叔在一边看手机,值班的无证救生员也没有察觉,案件历经审理,法院最终裁定,游泳馆经营方承担主要责任,赔付86万元,孩子父母因监护缺位,自行承担20%的责任。
这起悲剧就发生在2025年夏天,柳州一家对外营业的普通游泳馆。
事发当天,4岁的女童小英跟着母亲和叔叔来到泳池玩耍。
年纪小小的孩子,根本没有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下水游玩,本就需要大人寸步不离的照看。
可让人遗憾的是,母亲回家做饭,被嘱托好好看护的叔叔,却完全没有尽到看护的义务。
他没有守在孩子身边,而是靠在池边的休息区,自顾自翻看手机,将年幼的孩子独自留在浅水区嬉戏。
浅水区的水位不高,也是很多家长放心让低龄儿童玩耍的区域,平日里,不少小朋友都在这里安全戏水,没人会想到意外会骤然发生。
小英在玩耍的过程中不慎失足滑落,整个人跌入水中。
此时的叔叔依旧专注于手机内容,丝毫没有留意泳池里孩子的状态变化,错失了最容易施救的初期阶段,只要他抬头看一眼,或许就能及时把孩子拉上岸,避免悲剧发生。
场馆规定,救生员需要持续观察水域内每一位游客的状态,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可谁也没想到,当天在岗值守的救生员并不具备专业从业资质,属于无证上岗人员。
因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这名救生员的安全意识极差,日常的巡视工作也只是敷衍了事。
在小英溺水的6分5秒里,孩子从挣扎到无力,再到缓缓沉入水底,泳池救生员始终没有察觉到水中的异常情况。
之后,场内其他游玩的游客看到水底的孩子,才慌忙呼喊求助,工作人员这才赶紧上前,将已经沉入水底的小英打捞上岸。
被救上岸的小英已经失去了所有反应,面色惨白、呼吸微弱。
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刻投入全力抢救,可溺水时间过长,孩子的身体机能已经遭受不可逆的损伤,最终还是没能保住性命。
好好的孩子出门玩耍,却不幸意外离世,突如其来的噩耗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和崩溃之中。
事故发生后,家属和游泳馆就责任划分、赔偿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
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家属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涉事游泳馆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案件后,指出游泳馆存在严重的经营过错。
救生岗位是泳池安全的核心岗位,场馆明知无证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依旧违规聘用,违反了公共场所安全经营的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场馆的安全巡查制度形同虚设,日常监管松散缺位,无法及时发现水域内的突发危险,是造成此次孩童溺水身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法院也并未忽视监护人的责任。
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游泳馆经营方承担80%的事故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合计86万元;女童父母自行承担20%的责任。
而对于所有家长而言,这是一次深刻的警示。
带低龄孩子玩水,永远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手机可以随时看、随时玩,但孩子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时的松懈,换来的可能是一辈子无法弥补的遗憾。
夏日玩水安全无小事,希望所有游泳馆都能严守安全规范,杜绝违规上岗、监管缺位的问题,也希望所有家长都能紧绷监护这根弦,不让类似的痛心悲剧再次上演。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2026-07-16《柳州4岁女童泳池溺水6分5秒后死亡,叔叔一旁玩手机,无证救生员未及时发现,法院:泳池经营方赔偿86万元,父母自负20%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