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小店回应被LV起诉索赔25万#【LV起诉宁波一夫妻百货店商标侵权,一审获赔4万元后再上诉索赔25万元】#小店年利润不足2万遭LV索赔25万#两次公证购买、3只售价200元/只的女包,国际奢侈品牌路易威登马利蒂(以下简称:LV)与宁波一家夫妻日用百货小店的商标侵权纠纷进入二审。#LV代理律师回应向百货小店索赔25万#
近日,LV将浙江宁波市海曙石碶远芽日用百货店及宁波轻纺城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涉案3只女包中,2只“凯诗米娜”品牌女包构成商标侵权,判决百货店赔偿4万元,驳回LV其他诉讼请求。LV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仍坚持索赔25万元。
7月16日,记者采访涉案百货店经营者朱先生了解到,这家夫妻店年利润不足2万元,涉案商品已全部退货,目前正等待二审开庭。对于案件,LV代理律师则拒绝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表示赔偿金额可参考以往法院判决。(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