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国家管控之际,却有12人恶意盗采稀土!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7.19”非法盗采稀土矿案,9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本次案件,需要追溯到去年。
2025年7月,当地民众举报,称有人在大坪镇一山场盗采稀土。随后,官方人员前往现场查扣,果然如此。
他们到达时,当地山场山体植被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并且山间到处都有孔洞,大量的塑料软管将母液从山顶孔洞引向沉淀水池。所有这些特征,都高度符合盗采稀土的特征。
这种盗采行为,极其恶劣,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且深远。
首先,稀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属于国家资产,不容许民间肆意胡乱开采,否则将会加速战略资源的枯竭速度,威胁我国的关键矿产战略优势,导致国家的巨大损失。同时,通过打击盗采行为,还能有效遏制“黑稀土”流入市场,扰乱定价,冲击正规稀土企业的合法经营。
其次,我国对稀土尤其是中重稀土实施了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以防某些国家用来制造武器装备反而威胁国家安全。而我国南方尤其是湖南等地,分布的恰恰是富含镝、铽等极其宝贵的重稀土的离子吸附型稀土。如果他们盗采的稀土流入某些国家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稀土的开采流程很特别,通常首先要采用原地浸出。具体来说,就是利用类似于硫酸铵这样的化学强电解质溶液强行压入山体,通过离子交换作用将稀土元素置换出来,后续再使用草酸进行沉淀。这种野蛮粗暴的浸出方式会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导致土壤酸化、板结,或者周边地表水与地下水富营养化,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水生动物大量死亡,乃至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由此可见,本次案件的影响确实极其恶劣,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后果将十分严重。所幸经过当地群众及时举报,官方的高度重视,历经几个月的时间,才顺利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
据通报,该团伙一共盗采稀土矿达50余吨,并且销售了45吨,涉案金额高达160万!仅现场查扣的稀土原矿就有5.27吨,精矿1.8吨。
12名嫌疑人中,3人因为情节较轻、作用较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另外9个人被提起公诉,当场认罪。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还附带了民事公益诉讼,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和损害赔偿,使其为自身错误付出代价。
最后我们还是要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走歪路。而这种盗采稀土的行为尤其恶劣,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安全。对于如此猖狂的盗采分子,必须要予以严惩,直至其形成深刻教训。国家利益不容许任何人侵犯,国人更应该积极捍卫而非主动损害。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我们也只能痛心地评价一句:为了自身利益真是一点底线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