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刘斌陪女儿去美国办证件,无意间撞破了妻子王丽君出轨的蛛丝马迹。回国后他悄悄调出车

刘斌陪女儿去美国办证件,无意间撞破了妻子王丽君出轨的蛛丝马迹。回国后他悄悄调出车载记录仪的录音,一段段露骨对话听得他手脚冰凉,证据确凿,板上钉钉。

(主要信源:凤凰网——演员刘斌妻子疑出轨露骨音频流出 和马蓉系闺蜜)

2016年,他陪女儿去美国换国籍纸,人在国外还没回来呢,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了。

他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去调行车记录仪的录音。

这一调,调出了一段97分钟的“车内实录”。

录音里女方和一个男人在车上聊的那些话,我听完都觉得头皮发麻。

“过来让我捏一下是不是隆胸了”、“别弄得像强奸一样你以前不是最爱我吗”,甚至还有“你来例假了要不让我吃下”这种话,后面跟着亲吻和抚摸的声音。

但我说实话,真正让我后背发凉的还不是这段录音,而是接下来发生的事。

录音曝光前一年,2016年9月,刘斌发现不对劲之后两人分居。

这时候王丽君来了个操作,以孩子想爸爸为由把刘斌骗回湖南老家。

就在刘斌离开天通苑住所那几个小时里,三辆物流货车开到门口,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搬走了。

古玩玉器、提款卡、保险箱、字画,连孩子的照片都没放过。

整整180箱。

等到2017年3月离婚案第一次开庭,法院封存剩下的财产,180箱只剩80箱,另外100箱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据知情人说,转移走的财产金额高达千万以上。

这事搁谁身上不得崩溃?
但我认为,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不是刘斌有多惨,而是这套操作的“教科书级别”程度。

先出轨留下把柄,再趁人不备转移财产,接着反诉家暴抢占道德高地,最后拖着不出庭消耗对方。

每一步都踩在点上,每一步都掐着法律的边界线走。

而且你看看这个时间线:2016年8月王宝强深夜发声明离婚,一个月后王丽君这边就开始了同样的操作。

出轨、搬空家产、带孩子消失、反诉家暴、请同一位律师。

你说这是巧合?我是不信的。

更关键的是,搬家的物流车不是王丽君自己找的。

刘斌向媒体确认过,车是马蓉帮忙调来的,转移财产过程中马蓉还亲自出面跟物业沟通。

这两个女人是什么关系?大学同班同学,上下铺睡了四年的闺蜜。

毕业后还在北京团结湖合租过一套两居室住了好几年。

2009年刘斌和王丽君结婚时,马蓉到场祝贺合影留念,那时候王丽君已经怀孕七个月。

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王宝强事件2.0”,这就是同一个“剧本”在不同家庭里的复制粘贴。

刘斌向媒体说的那句话我印象特别深:“此次妻子抢夺财物霸占孩子都是马蓉在背后帮忙策划。”


这话听着像是在甩锅,但你细想想,王丽君一个人能把这事办得这么滴水不漏?从出轨到转移财产再到法律应对,每一步都踩得这么准?

她一个播音系毕业的姑娘,哪来这么多法律知识和实战经验?除非,有人手把手教她。

而这个人,恰好就是那个在首都机场戴着大口罩喊她一声“丽君”的女人。

再说回那段录音的法律效力问题。

很多人觉得有了录音就等于实锤,法院就该判对方净身出户。

但法律不是这么玩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

但要被法院采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待证事实有关联。

在自己车上装行车记录仪自动录音,一般被认为是合法的。

但如果是偷偷在别人车上装窃听设备,那就可能构成非法取证。

录音还不能剪辑、不能拼接,一旦被对方举证证明经过篡改,不仅证据无效,还可能面临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是,单一录音的证明力有限。

法院通常会把它和其他证据放在一起综合判断,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会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所以网上那些“行车记录仪实锤”的说法,在我看来并不严谨。

录音能起多大作用,取决于它的质量、取得的手段,以及有没有其他证据能互相印证。

回到刘斌这个人身上。

三段婚姻,第一任史兰芽,比他小十岁;第二任许多,比他小二十岁;第三任王丽君,比他小十八岁。

一次比一次年龄差得狠,一次比一次摔得惨。

熟悉他的人说他“招姑娘喜欢但不会过日子,看人准头差,花钱大方,什么都交给枕边人,一点防备心没有”。

房子、古董、字画、提款卡、保险箱密码全在王丽君手上,等到他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家里已经被搬空了。

我觉得这话说得挺到位。

刘斌的问题不在于他遇到了什么人,而在于他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戏骨,在感情上却像个毫无防备的少年,把自己的底牌全亮给对方,然后指望对方良心发现不动手。

这不叫信任,这叫糊涂。

2017年3月起诉离婚之后,王丽君在近一年的多次开庭中以各种理由拒绝出庭。

抚养权争夺和财产分割拉锯到现在,结果如何?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