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说她带着自家小狗去餐厅吃饭,虽然拴了绳子,但绳子太长,小狗跑到了邻桌的桌子底下。邻桌的一家三口带着孩子,孩子没礼貌,总盯着小狗看,还往地下倒水,小狗渴了就舔地上的水,她把小狗拽回来了,小孩还继续倒。
邻桌的男人看到后大吼大叫,要求换桌,不然就把狗扔出去。女子当时饭已经点好了,不想换位置,觉得男人态度不好。后来男人让经理过来,女子觉得男人矫情,影响了自己吃饭的心情。
两人发生争执,她就说“你能不能管好你家的孩子?你们家的孩子难道都不如狗?”。因为这句话男人很生气,两人争吵升级。女子在吵架时松开了狗绳,孩子继续往地下倒水,小狗以为是给它喝的,就咬了孩子的手。男人拿矿泉水瓶打小狗,女子拦着,瓶子砸在了她的手腕上。
女子报帽子叔叔后,狗被带走了。她去医院检查,花了近200块钱。她不想让男人赔偿,就想让他进去待着,时间越长越好。
律师指出女子的行为是错误的,带狗去公共场合应该拴好绳子,她没有尽到养宠人的义务。小狗咬伤孩子,她要承担责任,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男人动手是因为她的狗咬了孩子,没有过错。
最后,女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跟人家道歉,看看能不能把狗要回来。
养宠物是个人的选择,但在公共场合,一定要遵守规定,尽到养宠人的义务,不能影响到别人。女子带狗去餐厅吃饭,没有拴好绳子,导致小狗咬了孩子,这是她的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明白,养宠物要负责任,要遵守规定,不能因为自己的爱好而影响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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