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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浑身难受,儿子在外叫了网约车送他看病,老两口刚等车,老人当场晕倒。司机过

上海老人浑身难受,儿子在外叫了网约车送他看病,老两口刚等车,老人当场晕倒。司机过来扶了几下没扶起,打完招呼取消订单就开车走了,老人最后心源性猝死。家人满心悲痛起诉平台追责,法院最后的判决让人感慨万千。

这案子传开后,先炸的不是同情,是吵架。有人骂司机没人性,也有人说换自己也未必做得更好。抛开情绪,这案子其实卡在三个问题上,弄明白这三个问题,就弄明白了法院为什么这么判。

第一个问题:人还没上车,算不算司机的乘客?陈先生的母亲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史,那天早上电话打来时,人在外地的陈先生根本赶不回去,只能叫车让父母自己先去医院。父亲搀着母亲刚走到约定的上车点,人就软倒在地上。这时候订单已经下了,司机也已经在路上,但人还没坐进车里。这个时间点,后来成了整场官司的起点。

第二个问题:司机到场后做的事,算不算尽力了?他没有转身就走,是先跟老爷子一起想办法把人抬上车,两人折腾一阵没能成功。面对老人老伴的苦苦哀求,司机还是拒绝就近送医,也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只说了句让老爷子自己打120,随后联系远在外地的儿子取消订单,直接开车离开。司机这套操作到底算不算放任危急病人不管,也是官司双方争议最大的焦点。

第三个问题:法院怎么认定运输关系的?法院给出的答案是,司机接了单并按约定到了地点,运输关系这时候就已经成立,作为承运人的平台,对突发疾病的乘客负有《民法典》第822条规定的救助义务,人有没有坐进车里,不影响这个义务的成立。这也是这起案子最关键的一条裁判逻辑。

责任要不要全算平台的?法院没有这么判。老人本身年纪大,又有多年基础病史,本次心源性猝死存在自身病情突发的偶然性,司机提前离场、未及时施救的行为,和老人离世无法形成直接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定平台只承担10%的补充责任。

从小区到医院6分钟车程,这个细节在案子里被反复提起,家属的逻辑很朴素:早两分钟,结果可能不一样。

但法院没有顺着"当时送医就能救活"这个假设走,赔偿比例是按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定的,不是单纯按最终结果倒推责任。

这里纠正一个关键细节:老人并不是当场离世,晕倒后家属自行呼叫120送医抢救,最终于次日因心源性猝死离世,这也是法院审慎划分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判决出来,两种声音吵得挺凶。一种说司机不专业,现场慌乱正常,指望一个普通网约车司机当场精准判断病情、开展专业急救,本身就是强人所难;另一种反问,如果司机当时硬把人塞进车里往医院开,路上病情突然恶化出了事,责任是不是全都要算在司机头上。

这个假设法院没回应,但已经让不少跑网约车的师傅心里犯嘀咕,以后再碰上类似情况,到底敢不敢出手帮忙。

这案子留给普通家庭的提醒,比留给司机的更实在。家里有基础病的老人独自出门就医,比起临时叫车赌运气,提前跟平台客服说明特殊情况,或者直接拨打120叫救护车,会稳妥得多。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别把生死安危,押在一个陌生司机的临场反应和善意上。

换成你是那天的司机,眼前的老人怎么都扶不上车、情况危急,你会硬着头皮往医院开,还是像他一样,打完招呼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