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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套路深!” 广东深圳,一名男子看到某公司招聘 C1 司机,宣传月薪一万多元

“城市套路深!” 广东深圳,一名男子看到某公司招聘 C1 司机,宣传月薪一万多元。他立刻前往应聘,公司得知他没有车辆,要求他花费 14.8 万元办理贷款购车。

男子签约之后才发现,同款车辆市场价格仅 10 万元左右;实际运营下来,一天纯收入大约只有 160 元,和招聘宣传差距巨大。

男子十分气愤,向公司提出退车、解除贷款,并选择报警,但后续接连遭遇多重困境,面临车财两空的风险。男子十分懊悔:剩余 27 个月还有 7 万多元贷款,不知道该如何偿还。

这名男子叫庞先生。2023年7月,庞先生在深圳看到一则招聘C1司机的信息,岗位写着月收入过万元,工作内容是点对点送货。庞先生失业多时,急着找份稳定工作,很快赶到深圳市小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应聘。

工作人员得知庞先生没有车,提出可以通过指定渠道办理融资租赁,不必一次拿出购车款,将来不做了,公司还可回收车辆。庞先生担心错过工作,最终签下电子合同,合同金额14.8万元,车辆登记在融资租赁公司名下。

开始送货后,庞先生发现一天大约只能挣160元,扣掉充电和日常开支,一个月很难达到招聘信息中的数字。

庞先生随后了解到,同款新能源车市场价格大约10万元,贷款却要分48个月偿还。庞先生要求退车、解除贷款,也报了警,但问题没有马上解决。

类似事情在四川成都也曾发生。2023年前后,毛伟等求职者在招聘网站看到高薪货车司机岗位,到公司面试后,被要求购买指定车辆或缴纳加盟费。

部分求职者贷款十几万元购车,提车前又被要求补交费用。车辆到手后,公司安排的货源少于承诺,有人跑了数千公里,扣除油费、生活费和月供,收入所剩不多。

案件后来进入刑事程序。2025年7月,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廖某春、张某、刘某等9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相关人员通过虚构高薪岗位、隐瞒真实车价、额外收费、减少派单等方式获利。案件累计追回110余万元。2026年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广东警方也在处理同类问题。2026年1月至5月,广东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套路运”案件。广州番禺警方在5月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部分公司通过招聘平台发布高收入司机岗位,再向求职者收取服务费、加盟费和租车押金。

6月初,警方在番禺、南沙等地收网,查封3家公司,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这些案件的关键,不只是车价偏高或收入没有达到预期。办案人员还会核查公司是否有真实货源,招聘岗位是否存在,车辆价格是否被故意隐瞒,利润究竟来自运输业务,还是求职者缴纳的费用和车辆差价。

2025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司机杨某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但运输任务、价格、考核和结算都由公司控制。

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说明司机与公司究竟是合作还是劳动关系,不能只看合同名称,还要看实际管理方式。

回到庞先生的经历,2025年3月13日,庞先生发现车辆被第三方拖走,对方要求缴纳挂靠费,过户还要另交费用。庞先生已经偿还21个月贷款,剩余27个月仍有7万多元。4月17日,庞先生向媒体反映情况,次日再次报警。

公开报道显示,涉事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涉及17起司法案件,但这不等于已经确认有17名相同遭遇者,也不能在法院判决前直接认定相关人员构成诈骗。

庞先生眼下面临车辆权属、融资租赁合同、招聘承诺和用工关系问题。招聘记录、聊天内容、付款凭证、派单数据和车辆流转材料,会影响处理结果。事情尚未结束,庞先生能否追回损失,要看证据能否完整还原整个过程。

信源: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