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华山之巅走完千尺幢、百尺峡,拖着酸胀的双腿下山,7名游客只想找个餐馆吃口热饭,缓解一天的疲惫。可谁也没想到,华山的雄奇险峻没让他们犯难,反倒被餐桌上3盆米饭浇了一头冷水——4月6日,这批游客在陕西渭南华阴市陈聚德炒牛肉华阴店就餐后发现,3盆事前没被告知价格的米饭,竟被收取78元,平均每盆26元,而菜单上明明白白标注的,只有3元一碗的小份米饭。
这起“米饭争议”短短两天就冲上全网热搜,吵翻了舆论场。有人掰着指头核算成本,争论五常大米配矿泉水蒸制的米饭,26元一盆到底值不值;也有人怒斥商家把游客当冤大头,吃相难看。但拨开这些吵吵闹闹的表象,我们必须一针见血地看清这件事的内核:这从来不是一碗米饭贵不贵的问题,而是商家有没有把消费者的知情权放在眼里,有没有把明码标价的法定义务当回事,更关乎着华山这张国家级文旅名片,能不能守住最基本的诚信底线。
一、偷换概念的辩解,绕不开违法违规的核心死穴
事件发酵后,涉事餐馆的回应堪称避重就轻的范本:工作人员解释,26元一盆的米饭用的是五常大米和矿泉水蒸制,一盆能盛8小碗,还把结算单上“1克”“1盅”的混乱计价,甩锅给了“点菜宝系统限制”。可这套看似合情合理的说辞,从头到尾都在回避最核心、最致命的问题:消费者在点单时,到底知不知道这盆米饭要收26元?
答案显而易见是否定的。游客明确表示,店内菜单只标注了小份米饭3元,大份米饭没有任何明码标价,点单时店家也从未提前告知大盆米饭的定价,直到结账时才看到这笔突兀的费用。这才是整件事的“死穴”,也是商家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违法红线。
舆论场中很多人陷入了一个根本性误区,围着“26元一盆米饭到底贵不贵”吵个不停。可事实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家拥有完整的自主定价权,别说26元一盆,就算定价260元一盆,只要商家把价格明明白白标在菜单上,点单前清晰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然愿意为产品买单,那这笔交易就完全合理合法。反过来,哪怕商家只多收了1块钱,只要是未提前标明、未告知消费者的费用,就是明确的违法违规,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商家恰恰在这里玩了一个极其拙劣的偷换概念把戏:用“用料好、分量足”为自己的不明码标价开脱,仿佛只要米饭“值这个价”,未提前标价的行为就情有可原。可这完全是两个不能混为一谈的概念——自主定价是法律赋予商家的经营权利,而明码标价、提前告知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权利永远不能凌驾于义务之上,更不能用所谓的“物有所值”,抵消自身违法违规的事实。
至于那句“点菜宝系统只能选克为单位”的辩解,更是不堪一击。全国数十万餐饮门店,使用同类点菜系统的比比皆是,别家都能清清楚楚标注“份”“碗”“盆”等计价单位,怎么偏偏到了这家店,就只能选“克”做单位?就算系统真的存在格式限制,那商家在点单时口头告知消费者价格了吗?在菜单上用纸笔补充标注了吗?都没有。
说到底,这从来不是系统的问题,是商家心里的“小算盘”在作祟:不标价格,先把米饭端上桌,游客总不能把吃了的米饭吐出来,只能乖乖支付26元一盆的费用。他们赌的就是游客大多是外地人,不会为了几十块钱耗费时间精力投诉维权,这笔钱轻轻松松就能赚到手。而结算单上“1克米饭26元”的离谱标注,更是把这种敷衍与傲慢体现得淋漓尽致——如果连计价单位都能随便乱写,消费者又怎么能看得懂、算得清自己的消费?明码标价的核心,是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有清晰的预期,连计价单位都模糊不清,又何谈明码标价?
二、一锤子买卖的畸形逻辑,砸的是整个文旅的招牌
这起米饭争议,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个案。从多年前青岛38元一只的天价大虾,到雪乡动辄上千元的天价炕位,再到全国各地景区层出不穷的宰客事件,我们总能看到一模一样的套路:利用景区的地理垄断优势,做游客的“一锤子买卖”,靠着信息差和游客的弱势地位,能宰一次是一次。
华山作为全国知名的5A级景区,“奇险天下第一山”的名号享誉全国,每年接待的游客数以百万计。而对于绝大多数游客来说,爬一次华山,可能这辈子就来这一次,景区周边的餐馆,几乎不用考虑“回头客”的问题。这就导致很多商家形成了极其短视的畸形经营逻辑:不用在乎口碑,不用在乎长期经营,只要能在游客这一次消费里赚够快钱就行。
在这种逻辑下,明码标价反而成了他们赚钱的“阻碍”。如果提前标了大盆米饭26元,游客完全可以选择3元一碗的小份,7个人也才21元,商家赚的钱少了;可要是不标价,先上了菜,游客就失去了选择权,只能被动接受这个价格。这哪里是正常的市场经营,分明是利用信息差的变相强买强卖。
可这些抱着一锤子买卖心态的商家,算错了一笔最核心的账:他们赚了这几十块钱的蝇头小利,砸的却是整个华山、整个华阴、甚至整个陕西文旅的金字招牌。一个游客,千里迢迢来到华山,花了几百块的门票,住了几百块一晚的酒店,不会因为26元的米饭破产,但他会因为这盆不明不白的米饭,对这座城市、这个景区留下极差的印象。回去之后,他会跟身边的亲戚朋友说:“华山风景不错,但是山下的餐馆太坑人了,一盆米饭要收几十块。”口口相传之下,景区积攒了几十年的口碑,就这么一点点被败坏了。
这些年,我们见过太多因为宰客事件口碑一落千丈的景区,也见过太多靠着诚信经营火遍全国的城市。淄博为什么能从一个普通的工业城市,一跃成为全国顶流的文旅目的地?不是因为淄博的烧烤有多独一无二,而是因为那里明码标价、不欺客、不宰客,让游客能踏踏实实消费,安安心心游玩。哈尔滨的冰雪大世界为什么能年年火爆,成为冬季文旅的顶流?因为人家把价格明明白白标在门口,把服务做到极致,让游客觉得花的每一分钱都明明白白、物有所值。
当下的文旅行业竞争,早就过了“靠风景吃饭”的蛮荒时代。全国的5A级景区有几百家,名山大川数不胜数,游客为什么偏偏选择来你这里?除了不可复制的自然风光,更重要的是放心的消费环境,是诚信的城市口碑,是能不能让游客感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一碗米饭看似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是检验一个景区、一座城市文旅诚意的试金石。你连一碗米饭的价格都要藏着掖着,游客又怎么敢相信,你这里的其他消费没有隐藏的坑?
三、明码标价是法定底线,不是商家的可选服务
很多景区商家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觉得“东西是我的,我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标不标价是我的自由”。可事实上,明码标价从来都不是商家的“可选服务”,不是用来提升口碑的加分项,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义务,是一条绝对不能触碰的经营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同样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对照这两条法律规定,涉事餐馆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目了然。首先,大份米饭未在菜单上明码标价,直接违反了价格法的核心规定;其次,点单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大份米饭的价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最后,结算单上计价单位混乱,出现“1克”“1盅”等模糊不清的标注,也完全不符合明码标价“清晰、明确、无歧义”的法定要求。
更值得警惕的是,商家把这种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轻描淡写地说成了“误会”,只轻飘飘地表示“后续会完善标价,避免误会”。可这根本不是误会,这是对法律的漠视,对消费者权益的无视。如果一句“完善标价”就能一笔勾销所有问题,那法律的严肃性何在?对于这种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价格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投诉并展开调查,表示会督促商家整改。但我们真诚地希望,监管部门的处理不能止步于“督促整改”。不痛不痒的口头整改,根本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只有依法依规作出处罚,让违法违规的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让周边其他商家引以为戒,真正守住明码标价的经营底线。
同时,景区周边的消费监管,也不能只停留在“接诉即办”的被动层面。景区周边的餐饮门店,向来是宰客事件的高发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尤其是在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高峰期,提前介入、主动排查,对辖区内的餐饮门店进行全面检查,严查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游客投诉了、事件全网发酵了,再去亡羊补牢。
四、文旅发展的长久生命力,永远来自诚信与尊重
这起米饭争议发生的当下,正是全国文旅行业全面复苏、全力冲刺的关键时期。各地的文旅局长还在花式出圈为家乡代言,各地的景区还在想方设法推出优惠政策吸引游客,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总有一些商家,为了眼前几十块钱的蝇头小利,拖了整个地区文旅发展的后腿。
这些年,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游客的消费观念早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过去大家出门旅游,更在意“能不能玩到、看到”,而现在大家更在意“玩得舒不舒服、放不放心”。游客愿意为好的风景、好的服务、好的体验买单,甚至愿意为高品质的产品支付合理的溢价,但绝对不愿意为“不明不白的宰客”买单,更受不了被商家当成“待宰的羔羊”。
就像这起事件里,7名游客一顿饭总共消费了439元,人均60多元,对于爬了一天华山、体力严重透支的游客来说,这个消费标准并不算高。他们之所以会为了78元的米饭投诉、发帖,不是因为花不起这个钱,而是因为受不了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欺骗,受不了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
对于文旅行业来说,最珍贵的从来不是一时的门票收入,不是短期的客流量,而是游客的信任。信任的建立,需要无数人日复一日的努力,需要一座城市在无数个细节里的打磨,可信任的崩塌,只需要一碗不明码标价的米饭,只需要一次糟糕的宰客经历。
华山是中华十大名山之一,是陕西文旅的金字招牌,承载着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无数游客慕名而来,是为了感受华山的雄奇险峻,是为了体验陕西的风土人情。可如果游客下山之后,连吃一碗米饭都要提心吊胆,生怕被坑,那再美的风景,也会蒙上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
对于涉事的商家来说,或许这次事件之后,他们会补上标价,会有所收敛。但对于整个华山景区、整个华阴市的文旅发展来说,要做的远不止于此。要想让游客来得放心、玩得舒心,就必须从根源上杜绝这种“一锤子买卖”的宰客行为,必须把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家门店、每一笔消费、每一个细节里。
淄博的成功,已经给全国的文旅城市打了最好的样:最好的文旅宣传,从来不是铺天盖地的广告,而是游客发自内心的好评;最长久的文旅流量,从来不是一时的网红热度,而是踏踏实实的诚信经营。
一碗米饭的价格,顶天了也就几十块钱。可一座城市的文旅口碑,是无价的。别让一碗26元的米饭,寒了游客的心,砸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招牌。说到底,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米饭争议,最终给所有景区餐饮商家、所有文旅城市提了一个醒:市场经济下,自主定价的权利永远要建立在守法经营的基础之上,文旅发展的路上,诚信永远是不能逾越的底线。
明码标价,从来都不是什么高标准的经营要求,而是商家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诚信经营,也从来不是什么锦上添花的加分项,而是文旅行业长久发展的生命线。华山的奇险,能留住游客的脚步;但只有真诚与尊重,才能真正留住游客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