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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
6月15日红星新闻报道,湖北恩施,4个子女有协议,大儿子养母亲,小儿子养父亲,父亲离世,小儿子觉得任务完成了,不管母亲,大儿子觉得赡养母亲压力大,就把母亲送到小妹那里,让她暂时照顾,结果小妹把母亲送回来,大哥把门锁都换了,拒绝让母亲回来,母亲只好跟着小女儿生活了7年,大儿子小儿子大女儿不闻不问,终于90岁的老太,起诉了三个子女。在湖北恩施利川的农村,有个九旬老人罗老太,这辈子的经历让人听了直叹气,她含辛茹苦拉扯大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本想着老了能轮流在儿女家吃口热饭,安度晚年,可谁能想到,这四个亲骨肉最后却把她当成了避之不及的“包袱”。早些年,罗老太家里分家,按照当地老辈人的习惯,四个孩子坐在一起签了一份养老协议。当时说得很清楚:家里的田地和老房产全都留给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不继承家产,所以赡养老人的大头由儿子担着,女儿平时尽心帮衬就行。具体的任务是:大儿子负责养亲妈,小儿子负责养亲爹,这种“分羊式”的养老约定在当地农村不少见,子女们当时也都点着头同意了,觉得各管一个老人才算公平。可没过多久,罗老太的老伴去世了,这一下,小儿子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彻底卸掉了,他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负责养亲爹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亲妈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从那以后,他再没管过老太太,别说给钱,连看都不来看一眼,彻底当起了甩手掌柜。养妈的重担全落在了大儿子一个人身上,起初,大儿子还能勉强照料,但随着罗老太年纪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常年闹病,吃喝拉撒都得有人守着。大儿子自己也上了岁数,家里条件本就一般,日子久了就开始嫌麻烦,觉得这份压力扛不动了。到了2018年年底,大儿子动了歪心思,想把这个“麻烦”推出去,他给在外打工的小妹打了个电话,商量着说:“我最近太累了,咱妈能不能先去你家住一段日子,等我缓过这口气再接回来。”小女儿心软,想着老母亲确实不容易,就没多想,把90岁的老娘接到了自己家里,可等住了一段时间,小女儿想送母亲回大哥家时,到了门口才发现,大哥竟然悄悄换了门锁,任凭屋里屋外怎么喊,他就是不开门,死活不让老母亲进屋。小儿子那边撒手不管,大哥这边关门谢客,而远嫁外地的大女儿平时也很少露面,没办法,小女儿只能把老母亲留下,这一照顾就是整整七年。老太太腿脚不好,上下楼都得靠小女儿背,洗澡穿衣更是离不开人,为了照顾老娘,小女儿没法出门打工挣钱,家里收入少了一大块,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七年里,另外三个子女像是失踪了一样,既不看望也不给赡养费,所有的辛苦和开销全压在小女儿一个人肩膀上。罗老太看着小女儿天天受累,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憋屈,她觉得自己都快九十岁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要是再不想个法子,非得把小女儿拖垮不可。思前想后,老太太心一横,一纸诉状把大儿子、小儿子和大女儿全告到了法院。在法庭上,三个被告还是满肚子理由,小儿子咬定当年的协议,说自己只负责爹,不负责妈,大儿子哭穷,说自己没能力长年照顾,当时就是想让小妹帮几天忙,没想到她一养就是七年,大女儿则说自己住得远,家里负担也重。反正在他们眼里,妈既然已经住到了小妹家,那就该小妹一个人管到底。法官听完这些话,严肃地告诉他们:你们私下签的那个分家协议,只能算是个分工参考,绝对不能用来逃避法律义务。在法律面前,每一个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这跟你们分多少家产、当初怎么约定的没关系,老人现在没有劳动能力,就有权利要求你们每一个人养老。为了彻底解决这家的矛盾,法官反复给几个子女讲法理、说情理,数落他们小时候罗老太是怎么辛苦养育他们的。经过几轮调解,子女们终于低下了头,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大儿子、小儿子和大女儿,分别把2019年到2026年这七年欠下的赡养费补上,每人给六千元。往后的日子,罗老太继续跟着小女儿住,由小女儿近身伺候,其他三个子女每人每年出八千块钱的赡养费,按季度给,如果老太太生病住院,所有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四个子女凭票据平摊。这个案子在当地传开后,也给不少人提了醒,很多农村家庭喜欢搞“分家养老”,以为分了任务就能撒手不管,实际上法律根本不认这一套。爹妈养孩子的时候从不分你我,孩子养老的时候也不能算计切割,尽孝不是分任务,而是每个子女都该扛起的责任,互相推诿、冷眼旁观,不仅丢了良心,更是犯了法。对此你怎么看?信源:红星新闻
百万隔代馈赠终成空!福州八旬阿婆卖房宠孙,落得瘫痪卧床无人赡养。 亲情难抵现
百万隔代馈赠终成空!福州八旬阿婆卖房宠孙,落得瘫痪卧床无人赡养。亲情难抵现实利弊,一场家庭赡养官司,揭开隔代赠与暗藏的养老风险。福州88岁的陈阿婆倾尽毕生积蓄,出资127万为孙子购置房产并登记其名下。老人本意避开不争气的儿子保全晚辈前程,却不料晚年意外引发家庭决裂。阿婆摔伤瘫痪丧失自理能力后,儿子拒绝赡养,执意让获赠房产的孙子尽孝。孙子以从未入住房屋、自幼随母生活为由,拒绝承担奶奶的赡养责任。协商彻底陷入僵局后,儿子一纸诉状将亲生孙子告上法庭,引发全网热议。陈阿婆晚年本有稳定保障,每月固定退休金超六千元,足以覆盖日常开销。老人一生勤俭持家,唯一的老宅是她辛苦多年攒下的全部身家资产。阿婆的儿子阿建长期缺乏上进心,挥霍无度,早早败光个人名下所有财产。家庭积蓄耗尽后,阿建依旧不思进取,常年无业在家,依靠母亲退休金度日。妻子无法忍受其颓废生活状态,最终选择离婚,独自承担抚养儿子小强的重担。看着常年摆烂的儿子,陈阿婆深知家产留给对方只会被肆意挥霍殆尽。出于对孙辈的疼爱与对家族未来的考量,老人决定将资产留给孙子保全。2020年,陈阿婆变卖自有老宅,取得一百五十万元卖房所得的全部积蓄。她从中拿出127万元,委托前儿媳代为办理手续,全款为孙子购置住宅。整套房产全程登记在孙子小强个人名下,赠与过程未附加任何赡养条件。房屋交付之后,实际居住使用者始终是陈阿婆与儿子阿建,孙子从未入住。此后五年时间里,各方维持表面平和,没有出现财产与赡养相关的纠纷。2025年初的一场意外,彻底打破平稳局面,成为家庭矛盾爆发的导火索。陈阿婆不慎摔倒重伤,身体瘫痪,彻底丧失生活自理与行动能力。卧床之后,老人日常起居、护理照料、药物治疗均需要专人全天候负责。叠加护工费、医药费等开支,每月退休金完全不足以覆盖高额养老支出。长期依附母亲生活的阿建,见老人失去供养余力,当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阿建心存不满,认为母亲偏心隔代晚辈,跳过自己赠与百万资产不公平。他坚持资产谁受益、养老谁负责的逻辑,执意将养老责任推给孙子小强。面对父亲的无理要求,刚毕业的小强明确拒绝,态度清晰且立场坚定。小强表示自幼跟随母亲生活,从未占用奶奶赠与的房产,并未享受实质福利。他同时提出,奶奶尚有具备完全劳动能力的亲生儿子,赡养轮不到孙辈承担。前儿媳也出面发声,证实小强刚走出校园,暂无稳定收入与赡养能力。她直言家庭矛盾根源在于阿建长期摆烂,多年依靠母亲退休金寄生度日。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阿建为彻底推脱责任,将亲生儿子起诉至当地法院。庭审核心争议聚焦无偿房产赠与,是否能够强制绑定晚辈的赡养义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孙辈赡养祖辈有着严格的法定适用前提条件。只有老人子女离世或完全丧失赡养能力,有能力的孙辈才需承担赡养责任。本案中阿建身体健康、具备劳动能力,是赡养母亲的唯一法定责任主体。法院审理认定,无附加条件的自愿赠与,不能事后追溯捆绑赡养义务。最终法院依法驳回阿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定其独自承担母亲赡养责任。案件审理结束后,基层调解员结合情理作出劝导,弥补法理层面的空白。调解员表示法理之外有人情,获赠巨额资产的晚辈,理应主动回馈长辈恩情。这场家事纠纷,也给众多老年群体敲响警钟,隔代赠与需预留养老后路。目前案件彻底尘埃落定,各方当事人的生活与心态状态趋于稳定清晰。陈阿婆依旧瘫痪卧床,依靠护工照料维持日常,晚年生活冷清无助。儿子阿建败诉后依旧消极推诿,始终不愿主动承担陪护与赡养责任。孙子小强受限于经济条件,暂无能力大额赡养,仅能偶尔抽空探望奶奶。这场真实判例充分印证,老人手握资产与养老底气,才是晚年最大的保障。信源:光明网
在我村,有一户人家,兄弟姐妹四人,父母年纪大了,他们签了个协议,家产由大哥和小弟
在我村,有一户人家,兄弟姐妹四人,父母年纪大了,他们签了个协议,家产由大哥和小弟继承,大哥赡养母亲,小弟赡养父亲。后来,父亲去世了,小弟便认为他赡养老人的任务完成了。而大哥呢,因为他也60多岁,住在女儿家,再加上老母亲,更增加了女儿的负担。后大哥想了个法子,叫小妹把母亲接过去耍。谁知,当小妹把老母亲送回来时,大哥把门锁都换了,不让老母亲进他的屋。小妹只得把老母亲接回她家,赡养了7年。在这7年时,大哥大姐小弟都很少来,把老母亲都丢给了小妹。而母亲也90高龄了,她便把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判决,之前7年的赡养费,三个子女各出6000元,以后三子女每年出8000元。看到这事,我不由得想到我的家。我有兄弟四人,在养老这个问题上,也是分了的。由大哥和小哥赡养母亲,由三哥和我赡养父亲。可后来,父亲得肺癌去世了,三哥认为他养老的任务完成了,母亲的养老由大哥小哥负责。小哥是个单身汉,大哥条件差,我便把母亲接到我家来。我对老婆说了,就当母亲只生了我一个。我老婆也是这么想的。这么一来,我的三个哥哥在逢过节时,便会接母亲去耍几天,也表表他们的孝心。所以,我认为,为人子,必须得有孝心。如果兄弟姐妹多,只要有一个能承担起父母养老的责任,尽自己的孝心,也会带动其他兄弟姐妹的孝心来的。我真诚希望,为人子女,要把孝发扬光大!
一位知名财经评论家说:中国中产在消费欲望上跟美国人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根本没法比。
一位知名财经评论家说:中国中产在消费欲望上跟美国人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根本没法比。国内年薪50万的人,几乎没有什么放纵式的享受型消费。好车、好房、一年一次旅游,已算“奢侈”。而美国年薪30万美金的群体,却舍得为个人爱好砸钱,玩音乐、玩模型、玩游艇。只要有条件就为了爱好去花钱探索。财经评论家这段话,点出了中美中产消费观的差异。这背后,不是谁更“会生活”,而是社会保障、文化传统、财富观念的不同。第一,中国中产的“不敢花”,源于对未来的担忧。医疗、教育、养老,三座大山压在头上。即使年薪50万,也怕一场大病返贫,怕孩子上不起好学校,怕自己老无所依。储蓄,是给未来的自己买保险。所以,他们会优先买房、买教育,而不是个人享乐。这种“克制”,不是不会享受,而是对家庭负责。美国人社保体系相对完善,医疗、养老更多依赖市场,但他们也承担着高额保费、学生贷款等压力。双方各有各的难处,不必盲目比较。第二,美国人的“舍得花”,有文化传统的原因。他们更注重“活在当下”,个人主义盛行,愿意为兴趣付费。而且,消费信贷发达,先花钱后还款的模式很普遍。但这也导致很多美国家庭储蓄率极低,抗风险能力弱。疫情中不少美国人拿不出几百美元应急,就是例证。所以,他们的“放纵式消费”并非全是优点,不值得全盘模仿。第三,中国中产可以适当“取中”。在保障基本生活、做好储蓄投资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提高生活质量。比如,每年增加一次深度旅行,买一个心仪已久的乐器,培养一项爱好。挣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不是成为金钱的奴隶。但也要量力而行,不攀比、不透支。找到储蓄与消费的平衡点,才是真正的智慧。第四,社会应完善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当看病不再贵、上学不再难、养老有依靠,人们自然敢花钱。国家正在推进医疗、教育改革,健全社保体系。我们也要对政策有信心,同时做好个人规划。消费信心的提升,需要制度托底。第五,幸福的定义不止一种。有人从收藏模型中获得快乐,有人从看着存款增长获得安心。没有高下之分。关键是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活在别人的标准里。如果你觉得攒钱更踏实,那就继续攒;如果你觉得花钱买体验更值,那就适度花。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评论家的观察,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差异,也照出了选择。我们不必羡慕美国人的“放纵”,也无需苛责自己的“克制”。在不确定的世界里,为自己和家人留一份安全垫,同时也不忘了活在当下。当钱包和心灵都丰盈,消费或储蓄,都会是幸福的选择。
“人老了太可怜了!”湖北恩施,90岁老太生了2儿2女,她和老伴立下协议,2个儿子
“人老了太可怜了!”湖北恩施,90岁老太生了2儿2女,她和老伴立下协议,2个儿子继承父母遗产,大儿子伺候老母,小儿子赡养老父,老伴去世后,小儿子认为自己义务尽了,对母亲不闻不问,大儿子把老母当成累赘,甩给老太的小女儿,等小女儿把住了一段时间的母亲送回大儿子家时,发现门锁都换了,大儿子坚决不让母亲进门。老太一怒之下,把2个儿子还有大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31989元,并要求4个子女按季度轮流赡养。90岁的罗老太觉得多子多福,一辈子生了2儿2女。她无比自豪,觉得把孩子们抚养长大虽然辛苦,但老了儿孙满堂,那就是普通人穷极一生追求的幸福。罗老太和老伴身体尚好的时候,就把养老的事安排好了。家里的财产全归2个儿子,女儿没份,毕竟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当然了,养老的责任,儿子们也得承担,不会拖累女儿们,她们有心就尽尽孝心,没有也不强求。他们跟儿子签下协议,老大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小儿子负责照顾父亲。本来一家人说好的事,结果到最后全变了味。前几年老伴走了,小儿子直接觉得自己的义务已经尽完了,对老母亲不管不问,认为是大哥的责任,和自己无关了。大儿子本来还承担着赡养的责任,可眼看着母亲年纪越来越大,身上的毛病也多了,觉得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他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平时跟着自己女儿生活,慢慢就觉得老母亲是个累赘,不想再管了。2018年年底,他找了个由头,跟在外面打工的小女儿商量,说让母亲去小女儿家住段时间,小女儿没多想就同意了。可等小女儿把母亲照顾了一段时间,想着送回大哥家的时候,才发现大哥家居然把门锁都换了,说什么都不让她们进门。小女儿这才知道,大哥早就打算摆脱母亲,自己被忽悠了。虽然她没拿到父母一分一毫家产,虽然照顾母亲,也是她这个女儿应尽的责任,但她得去打工挣钱,否则一家人吃啥喝啥?可照顾母亲,她就不能出去挣钱,她左右为难,没办法,她只能把母亲又接回自己家,这一住就是7年多。这些年里,母亲年老体衰,身体越来越差,日常起居都离不了人,连上下楼都得有人背,小女儿不打工没经济来源,日子过得紧巴巴。其他3个哥姐,不仅从来没过来搭过把手,连赡养费也一分没给过。实在走投无路的罗老太,只能把2个儿子,还有远嫁的大女儿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三个孩子补上7年的赡养费31989元,还要求4个孩子,每家3个月,轮流照顾自己。法院觉得判决会撕裂亲情决定调解。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分别找几个子女做工作,跟他们掰扯清楚,当年老人把四个孩子拉扯大有多么不容易,现在老人黄土都埋到脖子了,还得为了养老的事四处奔波,说得几个子女都慢慢低下了头。一开始几个子女还互相推诿,法官耐着性子一次次沟通,终于把3个人的工作做通了,最后几方达成了调解协议。3个子女每人补6000元的赡养费,分批给就行。老人还是住在小女儿家由她照顾,剩下3个子女,每人每年按季度给8000元赡养费。如果老人要是生病住院,所有的医药费、护理费4个孩子平摊。按照法律规定,成年子女给父母养老是必须尽的义务,不想养老人就可以不给钱的想法,既缺德也违法。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