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公开相关情况】   美国对外国资金介入社

天天纪闻 2025-12-08 16:23:51

【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公开相关情况】   美国对外国资金介入社科领域的警惕,早就刻进了法律条文里。去年 3 月众议院刚通过的《威慑法案》把话说得明明白白,美国高校接受外国捐赠的报告门槛直接从 25 万美元砍到 5 万美元,像中国、俄罗斯这些 “受关注国家” 的资金,哪怕是小钱也得一笔笔报备。   提案的共和党议员鲍姆加特纳直言不讳:“中国的钱都带附加条件,不查清楚他们要干什么不行。” 这话虽然透着偏见,但足见美国对外国资金渗透意识形态的严防死守。   光有报告要求还不够,美国的审查简直是 “刨根问底式”。联邦层面有《外国代理人注册法》压阵,只要社科机构拿了外国钱搞政治相关活动,就得给司法部交详细报告,资金来源、活动流程、负责人背景一个都不能少。   更狠的是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2023 年一年的处罚量就超过了过去 50 年总和,罚款上限从 25 万飙到 500 万美元,中国投资者提交的审查申请常年排第一。   别说真有问题了,就算流程差一点,也可能被盯上 —— 就像有个美国公民隐瞒瑞士银行账户,哪怕说自己 “不知情”,照样被罚款近 70 万美元,法院认定 “对法律的无视也算故意违规”。   要是真被查出 “不对劲”,后果能让社科机构直接关门。轻者被贴上 “风险标签”,政府资助全砍,申请项目直接驳回;重者按 “外国代理人” 处理,一举一动都得公开,再敢乱搞就面临刑事处罚。   前两年澳大利亚那个战略政策研究所,就因为拿了美国国务院近 300 万澳元,70% 的涉华研究全是反华论调,被戳穿后不光信誉扫地,美国一断供立马就停了项目。这还只是美国资助别人搞渗透,要是反过来中国资金想进美国社科领域,审查只会更严。   美国的双重标准。他们一边拿着《威慑法案》防中国资金像防贼,一边通过国际开发署砸钱给外国智库,搞 “人权”“劳工权益” 这些话题,本质上就是想颠覆别国社会体制。   格鲁吉亚议会都直接说,美国花 4170 万美元通过非政府组织干预选举,这些机构全是 “破坏稳定的煽动者”。自己拿着钱当武器,却不许别人的钱进自家门,这种霸道逻辑简直刻进了骨子里。   回到咱们这边,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作为搞人权、人道法研究的专业机构,要是涉及外国资金支持的项目,更该主动公开情况。   毕竟社科项目不像买设备,研究方向往哪偏、结论怎么写,都可能影响公众对法律制度、社会价值的认知。   美国连 5 万美元的捐赠都要查三代,咱们更得把好关 —— 不是说外国资金一定有问题,但透明是避免嫌疑的最好办法。   该公开的东西其实很明确:资金到底来自哪个国家、哪个机构?是直接捐赠还是项目合作?金额多少?有没有附加研究方向、成果发布之类的条件?这些资金有没有经过国家社科部门的审查?   审查了哪些内容、结论是什么?别小看这些信息,美国连高校教职员工的外国合同都要查,咱们的核心研究中心没理由藏着掖着。   可能有人会说 “学术自由不该被干涉”,但美国的例子早说明了,学术自由从来不是 “资金自由”。他们的高校想拿中国钱都得扒层皮,咱们凭什么对外国资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再说公开也不是要一棍子打死,真要是合规的国际合作,晒出来反而能证明研究的客观性;要是真有猫腻,早发现早处理,总比等问题发酵成国家安全隐患强。   更要警惕的是 “温水煮青蛙” 式的渗透。美国国际开发署就是靠长期资助智库,慢慢把意识形态塞进研究里。   人权、人道法这些领域本来就敏感,要是研究被外国资金带偏,搞出些不符合中国国情的 “标准”,不光会误导公众,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势力拿来做文章。公开资金情况,就是给研究加一道 “安全锁”。   说到底,要求公开不是排外,而是学美国的 “底线思维”—— 他们知道社科领域的重要性,所以用法律、罚款、黑名单层层设防;咱们更该明白,维护价值观安全不是空话。   北大作为顶尖学府,其研究中心的透明度不光关乎自身信誉,更关乎公众对社科研究的信任。   要是连美国都知道 “外国资金不能随便碰社科”,咱们反倒藏着掖着,那才真说不过去。   公开相关情况,既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学术尊严负责 —— 毕竟真正的学术自信,从来不是靠隐瞒来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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