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女子肺炎去输液,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女子告知护士后,护士赶紧处理掉输液袋,之后院方表示,输了过期药水,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没想到,次日女子就出现了发热、胸闷等症状,可院方却以女子心理压力大、饮食不佳等理由推托,提都不提药水过期的事。女子气不过,投诉到卫健委,结局让她始料不及。 去医院看病,多数人都是把胳膊一伸,心里认定医生不会出错,可王女士这次的就诊经历,让她彻底意识到:医院也可能“掉链子”,而且掉得离谱。 事情发生在8月27日,王女士咳嗽反反复复,想着去医院检查一下,结果查出肺炎,医生建议输液一周,治疗方案很普通,可就这一瓶挂在她头顶的药水,却出了天大的问题。 她坐着输液闲得无聊,抬眼扫了一下药袋上的字,有效期写得清清楚楚,可这一算,她心里咯噔一下——那瓶药居然过期一个多月了,她愣了几秒,确认自己没算错后立马叫来了护士。 可护士的反应让人更加心凉,她既没有表现惊讶,也没安慰几句,而是飞快地拔掉针头,然后把那瓶还剩一点的药拎走,速度快得像是怕被拍照一样。 等王女士反应过来想留个视频,人家已经把药丢进医疗垃圾桶里找不着了,后面医院的态度更让人生气。 本以为他们会紧张,结果却装得轻松得很,说什么“过期一点没事,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 王女士半信半疑地回家,不料第二天就开始心慌、胸闷、发热,一个本来是治肺炎的病人,反倒被折腾得更难受。 可当她再去找院方说理,对方不仅不承认过错,还一本正经地说她这是“压力太大”“吃东西没吃好”,把问题全往她身上推,就差没说她自我感觉太丰富。 王女士无奈,只能向卫健委投诉,她本以为要等个结果,结果却是几个月后让朋友转发的截图告诉她:这事早查完了,她却是最后一个被通知的。 12月3日,泰州相关平台公布了处理结果——官方确认医院那天确实给患者用了过期药,属于违法行为。 卫健委也处罚了:警告一次,罚款2万元,按法规,罚款从1万到10万不等,2万算不上轻,也不算重,但对医院来说无非是交个罚款了事。 最讽刺的是,事情都定性了,医院却从头到尾没找王女士说一句道歉,被问起原因,负责人居然说因为王女士投诉到了卫健委,他们“不知道怎么处理”,就一直拖着。 这态度比过期药还令人心寒,根据法律,只要医院给患者用了过期药,这本身就是药品缺陷,不用王女士证明什么复杂因果。 更别提当时护士那一套“急忙处理现场”的动作,本身就给人一种掩盖事实的感觉,这种情况下证据丢失的责任也应该由医院承担。 现在官方通报摆在那儿,成了王女士的底气,既然违法已经被确认,她完全可以拿着这份认定书,要求医院赔偿自己的医疗损失、误工、精神损害等,而不是让医院交个罚款就算“翻篇”。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以后输液别光低头玩手机,有空扫一眼药袋,很多人以为医院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但现实是,一旦出问题,有的医院第一反应不是及时解决,而是先把证据处理掉,再告诉你是“心理作用”,在医院本该最安心的地方,反倒还得靠自己留个心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