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到按摩店按摩,脱光衣服趴在床上准备按摩的时候,却发现有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她吓了一跳随手拿起身边的东西遮挡自己,原来女子选择的项目由该男技师服务,女子当场拒绝,要求自己只用女技师,结果旁边的店员眼睛一横,怼道:装什么装,长得一般事还不少,真是小题大做,在说我们是正规按摩店,一直都是这么安排的,从来没人觉得有问题,女子闻言被气的一肚子火。 黄女士最近遇上了一桩糟心事,本来想着按摩放松一下,结果非但没解乏,还憋了一肚子气。 2025年12月12日,忙完一天工作的黄女士,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了家附近的一家按摩店。 进店后黄女士选了一个肩颈腰背的全身按摩,特意提了一嘴要力道适中的技师。 当时前台满口答应,表示:放心,咱家都是老师傅,保准按得舒服。 黄女士没多想,跟着店员进了包间,随后店员告诉她因为按摩需要涂精油所以得把上衣脱掉。 然后直接趴在床上就可以,技师马上就到,说完就带上门出去了。 累得够呛的黄女士,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的衣服脱光后趴在了床上,只等着按摩。 谁知道她刚趴下,门就开了,一个男声突然在门口响起:您好,我是来给您做按摩的技师。 这声音一出,黄女士瞬间就僵住了,浑身的汗毛都差点竖起来。 她猛地一抬头,看见一个男的,她慌得手忙脚乱,随手抓东西就往身上盖。 脸唰地一下就红透了,又羞又急地就喊道:出去出去,怎么是男技师?我不要男的! 门口站着的男技师当时也挺尴尬,站在那儿没动,意思店里安排的,说这个项目就是自己负责。 黄女士不管男技师咋说,就是不同意,就要女技师过来。 按理说,顾客提出换技师的要求,不管是男是女,店家都该好好沟通,尽量满足。 可黄女士这话刚说完,刚才带她进包间的那个店员就从男技师身后走了出来。 眼睛一斜,上下打量了黄女士一番,那眼神里的不屑,简直藏都藏不住。 然后直接来了一句,我说你这人事咋这么多,装什么装,不就是按个摩吗? 男技师怎么了,男技师的手法比女技师还好,何况她才20多岁,看你这年龄都能当他妈了,他还能看上你不成。 这话听得黄女士一愣,她都怀疑自己听错了,难道自己按摩要个女技师有错吗? 没等她反驳,那店员又来一句,长得一般,事还挺多,多大点事啊,小题大做。 我们店开这么久了,一直都是这么安排的,男技师给女顾客按摩,从来没人说过有问题,就你特殊? 这话一出口,黄女士的火气“噌”地一下就窜上来了。 她裹着被子,气得面红耳赤,她指着店员说:你这叫什么态度? 我是顾客,我有选择技师性别的权利吧?我花钱消费,还不能挑个自己舒服的? 店员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的技师都是持证上岗的,又不会对你做什么,你怕什么?说白了就是你想太多! 黄女士这下真的忍无可忍了,自己花钱按个摩,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气的她找到调解员给自己要个说法。 调解员上门调解时,态度嚣张的女店员情绪更加激动。 她坚称自家是正规按摩店,还拿医院男医生接触女患者这类情况去举例反驳。 看着女店员激动的样子,调解员赶紧摆手安抚,解释今天过来,不是质疑你们店的经营是否正规,也没说你们有什么违规操作。 说到底,就是男女有别,黄女士在意的是你们当时的态度,她要的只是一句诚恳的说法。 女店员气焰渐消,极不情愿地小声向黄女士道了歉,但这毫无诚意的道歉,根本无法抚平黄女士的委屈与难堪。 后来,这事被发到网上,一下子就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有人说,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真的超级尴尬,换技师不是很正常吗? 还有人说,店家的态度也太差了,就算不能换,好好说话不行吗?怎么还人身攻击呢? 正规按摩店的男技师其实手法挺好的,但是顾客不愿意,就不该勉强啊! 其实说到底,按摩这件事,本来就是为了放松身心。 每个人的接受程度不一样,有人就是不喜欢异性给自己按摩,这无关“装”不“装”,只是个人的习惯和选择。 作为店家,应该尊重顾客的合理需求,而不是用小题大做、事多,这样的话去怼人。 毕竟,顾客花钱买的不只是按摩服务,还有舒心的体验。 如果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那这家店,失去的可能就不只是一个顾客那么简单了。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黄女士选按摩项目时,店家未主动告知技师性别这一关键服务信息,还在她脱光衣服处于私密状态时才让男技师现身。 这直接剥夺了黄女士提前知晓并做准备的权利,明显侵犯其知情权。 对此,您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