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河南一男子家中祖传圣旨,被文物局专家借走26年,男子多次讨要却被

昊弘温柔 2025-12-23 01:26:36

1985年, 河南 一男子家中祖传圣旨,被文物局专家借走26年,男子多次讨要却被拒绝,专家,已经捐赠给国家。之后男子一怒之下将文物局告上法庭。 这位男子叫蔡书祥,住在河南兰考县,家里条件一般,靠种地过日子。他的祖先在清朝当过官,道光皇帝在1834年下诏任命为三品武官。那份圣旨用贴金轴装裱,满汉文写成,盖着玉玺。家族后来没落,这道圣旨成了唯一的念想,代代相传。 蔡书祥打小就听爷爷讲祖先的故事。爷爷把圣旨藏在樟木箱里,垫着三层红布,只有逢年过节才拿出来,让子孙们跪拜。他记得爷爷摸着圣旨上的金字,念叨“这是咱蔡家的脸面,再穷也不能卖,不能丢”。10岁那年,村里遭水灾,家里房子被淹,爷爷抱着樟木箱蹚水逃生,圣旨一点没受潮。 1985年秋,县文物局下乡普查。专家听说蔡家有圣旨,特意找上门。看到圣旨的那一刻,专家眼睛亮了,反复摩挲着贴金轴,说“这是道光朝真品,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得赶紧做专业保护”。 蔡书祥起初不乐意。爷爷临终前叮嘱“圣旨不能离身”,他不敢违逆。专家软磨硬泡,说“就借三个月,做修复、拓印存档,之后原物奉还”,还写了借条,盖了文物局的公章。借条上写着“借蔡书祥祖传圣旨一件,用于文物研究保护,三个月后归还”,蔡书祥看着红章,又想到圣旨确实有些破损,才勉强点头。 谁料这一借,就是26年。 起初几年,蔡书祥没好意思催。想着专家忙,文物保护是大事。可到了1990年,孩子要上学,家里凑不齐学费,他想起圣旨,找去文物局。专家换了一批,说“没见过借条,圣旨已经登记在册,属于国家文物了”。 蔡书祥急了,回家翻出樟木箱底的借条,又找去。这次对方态度强硬:“个人祖传文物也该为国家做贡献,放在文物局比你家里保管得好,就当捐赠了”。他气得浑身发抖,反驳“我没捐,是借的”,可没人理会。 之后的二十多年,他成了文物局的常客。农闲时就骑着自行车,往返几十里路讨要。有时被门卫拦在门外,有时见到领导,得到的还是“已经捐赠”“国家所有”的答复。有一次,他带着借条给对方看,对方却说“年代久了,借条不算数”。 蔡书祥的日子过得紧巴,种地收入微薄,可他从没想过卖圣旨。哪怕有人找上门,出价几十万收购,他都一口回绝,“这是祖宗的东西,不能卖”。可文物局的做法,让他寒了心。 2011年,儿子要盖房娶媳妇,急需用钱。蔡书祥再次找文物局,依旧被拒绝。这一次,他没再忍让。回到家,他把借条揣在怀里,对家人说“我要打官司,讨回咱蔡家的东西”。 他找了律师,整理了借条、家族族谱、村里老人的证言。律师告诉他,根据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个人合法收藏的文物受法律保护,借用文物应当返还,任何单位不能强制侵占。 法庭上,文物局辩称“圣旨属于重要历史文物,捐赠给国家是合理处置,有利于保护和研究”。蔡书祥拿出借条,声音沙哑却坚定:“我没签过捐赠协议,借条写得明明白白是借,你们凭什么擅自捐赠?” 经过半年审理,法院查明事实。借条真实有效,文物局无证据证明蔡书祥自愿捐赠,判决文物局返还圣旨。拿到判决书的那天,蔡书祥哭了,二十多年的委屈终于有了说法。 可返还后的圣旨,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贴金轴有些磨损,边缘的丝绸也有破损。蔡书祥找专家修复,花了不少钱,之后小心翼翼地藏在家里,再也不敢轻易外借。 这件事戳中了很多人的痛点。个人合法祖传文物,到底该归个人还是国家?文物保护固然重要,但不能以牺牲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文物局的初衷或许是保护文物,可“借而不还”“擅自捐赠”的做法,无疑违背了法律,也伤了百姓的心。 那个年代,很多地方的文物保护存在“重国家轻个人”的误区。认为凡是有价值的文物,就该归国家所有,却忽略了个人对祖传文物的合法所有权。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也会让百姓对文物保护产生抵触情绪。 蔡书祥的坚持,不仅讨回了自家的传家宝,也给很多人提了醒:合法的个人文物权益,受法律保护。文物局作为保护单位,更该依法办事,不能滥用职权。只有平衡好国家保护与个人权益,才能让更多祖传文物得以妥善传承。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也是家族的记忆。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好它们。但保护不能成为侵占的借口,尊重合法权益,才能让文物保护走得更远。 感谢你的阅览与点赞,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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