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

庞德谈趣事 2025-12-29 15:53:16

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没有得到解决 单位却以他有纹身为由将其解雇,男子却称,纹身在入职就有,但单位不理会,男子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补偿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刘某是吉林省农安县人,2017年,刘某入职农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当辅警亲友都觉得这是份稳定体面的工作。 他没多想,签了用工协议就踏踏实实干了起来。早晚高峰站马路、深夜查酒驾、事故现场忙前忙后,风吹日晒是常态。 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六年里没请假、没受批评,妥妥的骨干力量。 可干得越久,刘某心里越慌,工资条上从来没有五险一金的记录。起初他以为是转正后才交,可一年又一年过去,社保始终没着落。 同事提醒他“辅警也该交社保,不交违法”,这话点醒了他。 从2019年开始,他一次次找领导反映得到的不是“再等等”就是“临时用工没社保”硬生生被搪塞了好几年。 刘某想不通,自己干着和正式交警一样的活,扛着同样的风险,凭什么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 随着年龄增长,养老、看病的焦虑越来越重,他找单位的次数更勤了,可问题没解决,反而被单位冷处理。 2024年初,转机没等来,却等来一份新合同,单位让他和农安县公安局签三年劳动合同,说之前和交管大队的协议终止了。 刘某还在原岗位干同样的活,以为只是换个名头,没多想就签了。可没过多久,辞退通知就来了,理由居然是“有纹身,不符合岗位形象”。 这理由让刘某彻底懵了:纹身是入职前就有的,体检、政审时没人说有问题,干了六年也没人提过异议。 偏偏在他追着要社保的时候,纹身就成了“不合格”的理由?这明摆着是报复性辞退! 气不过的刘某告上法院,要求补缴五险一金、赔偿6万元。可庭审上,单位的操作让人咋舌:先说用工主体变了,辞退是公安局的决定,和交管大队无关。 又说他的诉求超过了一年仲裁时效,法院居然还采纳了这些说法,驳回了他的全部请求。 刘某坐在法院门口发呆,六年辛苦付之东流,社保没补上,工作没了,维权也输了。可这事儿真的是刘某“超时维权”的错吗?我觉得根本不是!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建立劳动关系就该订合同、交社保。单位六年不交社保本身就是违法。 后来换用工主体,却不解决之前的社保遗留问题,明显是在规避责任。而“纹身不合格”的辞退理由,更是站不住脚。 入职时认可的条件,六年後突然拿来当辞退依据,这根本不是合规管理,而是打压维权者。 更关键的是,很多基层劳动者根本不懂仲裁时效,单位就是吃透了这一点用“拖延术”耗到时效过期,让劳动者维权无门。 这种操作看似合法,实则寒了无数基层劳动者的心。 我觉得,保护劳动者权益不能只靠事后维权,更要从源头堵住漏洞:用人单位必须主动公示社保缴纳政策。 劳动部门该加强日常监管,对不交社保的单位重拳出击;同时,也该给劳动者多些维权指导,让大家知道时效怎么算、权益怎么护。 刘某的遭遇不是个例,多少基层劳动者在默默承受不公?你觉得单位以纹身为由辞退是否合理? 遇到社保被欠缴的情况,该怎么维权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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