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太太竟然让多个部门束手无策! 老太太用帐篷和捡来的各种废品杂物长期占据小区外的人行街道,小区居民多次投诉,有关部门却不敢管。 执法部门则表示,老人情况特殊,有精神问题,年纪也大了,强制不合适,只能慢慢协调。 小区外的这条人行道本是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如今却被老太太的“家当”占去了三分之二。褪色的蓝色帐篷搭在人行道中央,四周堆满了捆扎好的纸箱子、塑料瓶,还有破旧家具和废弃衣物,杂乱无章地堆成了半人高的“小山”。天气暖和时,废品腐烂的酸味混着霉味四处飘散,路过的居民都得捂着鼻子快步走;到了下雨天,污水顺着废品堆往下淌,人行道变得湿滑泥泞,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这路走得比菜市场还费劲!”家住小区3号楼的张阿姨吐槽,她每天送孙子上学都得绕路,“孩子小,总爱乱跑,万一被废品堆绊倒,后果不堪设想。”更让居民忧心的是安全隐患,堆积的纸箱、塑料都是易燃物,万一有人随手扔个烟头,很可能引发火灾。有居民试过和老太太沟通,可她要么不理不睬,要么情绪激动地驱赶,根本无法正常交流。 居民们前前后后投诉了十几次,城管、社区、公安都来过现场,但问题始终没解决。城管队员坦言,不是不想管,而是老太太已经80多岁,又有精神方面的问题,按照之前的规定,70岁以上老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强制清理怕她情绪激动出意外,后续责任没人敢担。社区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协调,想帮她联系救助站或亲属,可老人始终拒绝提供个人信息,也不愿离开自己的“废品堆”。 其实老太太的情况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地都出现过类似的特殊人群占道堆积废品问题。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属于违法行为,可对特殊人群的处罚往往陷入两难。不过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明确,70岁以上老人若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照样可能被执行行政拘留,这为执法提供了新的依据。 关键问题在于,单一部门的协调根本无力解决复杂情况。老太太有精神问题,需要卫健部门的专业评估;长期占道影响公共安全,需要城管依法处置;若没有亲属监护,还需要民政部门提供救助兜底。上海大桥街道曾处理过类似案例,通过城运中心统筹,联合派出所、城管、环卫、救助站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既清理了废品,又为老人提供了临时安置和生活补助,最终妥善解决了问题。 居民们的不满并非针对老人本身,更多是对“无人能管”的无奈。精神障碍患者需要关怀,但这不能成为侵占公共利益的理由;执法部门顾虑安全值得理解,但“慢慢协调”不能变成无限期拖延。按照如皋市的相关管理办法,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需要镇街、社区、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联动,明确监护责任和帮扶措施,而不是各管一段、互相推诿。 如今小区居民只能盼着相关部门能真正行动起来,既保障老人的基本权益,也还大家一条安全畅通的人行道。有居民建议,可以先由社区联系精神卫生机构对老人进行专业评估,若确实需要治疗,再协调民政和公安部门按规定送医;同时由环卫部门对废品进行安全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毕竟,公共空间是全体居民的共同财产,不能因为个体特殊情况就牺牲多数人的利益。 这件事也折射出城市治理的一个共性难题:如何平衡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与公共利益的维护。简单的“不敢管”或“一刀切”都不可取,真正的治理智慧,在于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用专业的方法解决特殊问题,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体现城市温度。 结语:特殊情况不能成为侵占公共利益的借口,执法顾虑也不该变成放任不管的理由。多部门联动、刚柔并济的治理方式,才能既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又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这考验着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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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