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条新闻,感受就两字:无语! 二人同居四年孩子都生了,一分手男方竟然想要回20万彩礼!还因此对簿公堂。 两人办过婚礼没领证,一起过日子养女儿,彩礼早就花在柴米油盐里了。四年时光、生育养育的辛苦,难道女方这些付出不值钱?分手后孩子还是妈妈在带,这时候算旧账要彩礼,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彩礼本是婚姻的诚意,不是生意投资。两人以夫妻名义实实在在生活了这么多年,家庭是共同经营的,感情是彼此付出的。法院说得明白:若这样还要求返还,对女方不公平。 这份判决不只保护了女方的权益,更提醒所有人——婚姻不是买卖,真心付出过的日子,不该用钱来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