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于1月1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确立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原则,核心在于确保对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环节产生的废旧电池进行规范管理。其中关键制度包括“车电一体报废”,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若缺失动力电池,应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细则另行制定),以堵塞监管漏洞,防止废旧电池流向失控。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于1月1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确立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原则,核心在于确保对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环节产生的废旧电池进行规范管理。其中关键制度包括“车电一体报废”,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若缺失动力电池,应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细则另行制定),以堵塞监管漏洞,防止废旧电池流向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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