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闯禁溺亡索赔85万被驳自甘风险不是空话野景点探险该醒醒了 85万索赔

秦绪作文 2026-01-21 10:57:38

驴友闯禁溺亡索赔85万被驳 自甘风险不是空话 野景点探险该醒醒了 85万索赔全部被驳回!广东清远驴友刘某闯未开发保护区溺亡,父母起诉文旅局等四被告,两审法院都判了自担风险,这起案件再次给爱闯野景点的人敲响警钟。 事情得说清楚,刘某是资深徒步爱好者,去年8月进入英德“一线天”溪谷溯溪,这里属于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明文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路口还有禁入警示牌。 他和同行者韦某遇到湍急河道,花800元租了牧民的马过河,牧民试探后说过不去建议露营,可刘某坚持前行,结果连人带马被急流冲走,韦某自救后报警,搜救后找到尸体。 父母悲痛之下起诉了当地文体局、驿站公司、加油的陈某和同行者韦某,索赔855259元,认为这些方都该担责,可法院审理后发现,各方其实都尽到了应尽义务。 驿站公司本来就协助文体局登记报备人员、劝阻未报备的,还只提供餐饮洗浴服务,没参与引导进入禁区;陈某只是给车加了260元油,根本不是向导,没带刘某进古道。 同行者韦某是途中偶遇结伴,事发时自己都被冲走,自救后还尝试报警,只是没信号,之后徒步出山成功报案,已经尽到了合理救助义务,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院核心观点很明确,刘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是未开发区域有风险还执意进入,属于“自甘风险”,根据民法典,自愿参加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后果该自己担。 其实这不是个例,之前就有5名驴友擅闯同个保护区核心区,迷路后动用大量救援资源,最后被顶格罚款5000元,法院说他们看到禁入标识还进,明显有主观故意。 现在很多野景点靠社交平台走红,“一线天”就被传成“溯溪天花板”,可视频里只拍美景,没人说危险,也不提禁入规定,误导了不少人冒险前往。 律师也说了,自甘风险原则的核心是“明知有风险还自愿参加”,刘某这种违规进禁区的情况,就算起诉,法院也会倾向于让其自行担责,除非同行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探险的前提是守规,自由的底线是安全。户外爱好者追求刺激没问题,但不能把保护区当游乐场,更不能把自己的冒险成本转嫁给社会和他人。 那些被网红视频吸引的人可得想明白,未开发区域没有安全设施,遇到山洪、急流根本没处躲,一旦出事,不仅自己丧命,还得动用救援力量,甚至可能破坏生态。 希望这起案件能让更多人清醒,别再抱着侥幸心理闯野景点,遵守规定、敬畏自然,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负责的态度,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冒险。抖音万粉扶持计划 @DOU+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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