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献血2.2万毫升,景区不免票被告。 37岁的西安市民吕先生无偿献血累计达22600毫升,并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及“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却在指定优待景区旅游时被拒免票。吕先生将涉事景区经营者诉至法庭。 网友评论: 献了这么多血,还遭景区这么对待,真是寒了献血者的心,赢了也只是归还门票钱,没有其他的惩罚措施,真是0成本,怪不得“屡犯不止”。 讲个令人费解的现象, 上班的,恨不得把厕纸都薅走; 卖票的,较真到让人以为是在为自己赚钱。 二房东不退押金,我去起诉,在浦东要等半年时间,当前等到了,那个审判长打电话恶语相向要你撤诉,最后坚持上诉下才拿到部分押金,可想而知违法成本是有多低。 因为都是避责体系,对于怠政缺乏认定标准和处罚机制,违约也是单位责任与个人无关 因为免了这一个,其他人也要免,这个损失无法接受。规则就是尽量提高难度,毕竟正常人不会为了50元打官司。即使官司输了,也就是退50元,其他人继续收费。所以不必要就别献血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和国家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