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买了车位,但因为没买车子,车位一直闲置,他灵机一动,花6700元在车

承影简史 2026-02-01 20:01:29

云南,一男子买了车位,但因为没买车子,车位一直闲置,他灵机一动,花6700元在车位黄线以内定制了一个集装箱,然后把家里闲置的物品统统放在里面,可用了不到半年就被人举报,要求其提供审批手续,否则就要限期整改并恢复车位原样。男子急了,家里的衣柜、储藏室早就满了……   “这是你的车位没错,但你不能在上面放这个。” 伍先生一下子就急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花买的车位,放个集装箱又没扰民、没挡路,怎么就违法了。 他拨通了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的电话,咨询怎么办理审批手续,想把这个“私人仓库”合法化。 可得到的答复,让他彻底心凉了。工作人员说,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审批的先例,小区车位在规划设计的时候,法定用途就只有一个,就是停放机动车,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它的使用性质。 伍先生放的这个集装箱,属于擅自设置的构筑物,甚至可能被认定为临时建筑,根本不符合审批要求,不可能办下来手续。 伍先生更委屈了,他说这个集装箱是带轮子的,可以移动,又不是砌死在地上的永久建筑,里面放的也都是生活用品,没有易燃易爆的东西,怎么就有问题了。他还说,自己也是看到别的小区有业主这么做,才跟着学的,压根不知道这是违规的。 这事不光伍先生着急,小区物业也很为难。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作为服务企业,没有执法权,看到伍先生装集装箱的时候,就第一时间上前劝阻了,之后也把情况上报给了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 可一边是执法部门要求上报,一边是其他业主投诉他们“不作为”,两头不讨好,怎么都不被理解。 物业还说,这个金属集装箱放在地下车库,确实有消防隐患。 地下车库是封闭空间,金属集装箱属于易燃物,一旦起火,烟雾很难排出去,不仅会烧到车库里的车辆,还会威胁到整栋楼居民的安全。他们上报情况,也是在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并不是故意针对伍先生。 后来有律师出来解读这事,云南鉴心律师事务所的孙诗莹律师说,伍先生的做法确实违规了。 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划许可证上确定的用途使用房屋,要是想改变用途,比如把车位改成仓库,必须先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审批,没审批就是违规。 律师还说,要是伍先生不按时整改,城管部门可以对他处以2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款。另外,要是集装箱挡住了消防通道,还违反了《消防法》,会被消防部门处罚;如果影响到旁边业主的使用,别的业主还能找他赔偿。 律师给伍先生提了建议,让他赶紧把集装箱搬走,把车位恢复原样,然后把整改的照片交给城管部门,避免被罚款。 要是确实有储物需求,可以去小区外面租正规的仓库,或者跟物业签安全协议,申请一个临时堆放点,实在不行,也可以试试向规划部门申请临时仓储许可,但必须符合消防和安全标准。 这事被曝光后,网上也吵翻了天。有人觉得伍先生太冤了,产权车位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只要不扰民、不挡路,怎么用是自己的自由,举报的邻居就是眼红,自己用不上,也不让别人用好。 还有人给伍先生出主意,让他买一辆报废的面包车停在车位上,后备箱用来放杂物,这样就没人能挑出毛病了。 也有人觉得,伍先生的做法确实不妥,规矩就是规矩,车位本来就是用来停车的,擅自改成仓库,就是破坏了规划。而且消防隐患确实不能忽视,一旦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城管部门责令整改,也是依法办事。 最后伍先生也想通了,打算在整改期限内,自己把集装箱搬走,把车位恢复原样。他说,已经联系了有院子的朋友,打算把集装箱放到朋友那里,里面的杂物只能忍痛“断舍离”,留下一些有特殊意义的,剩下的只能扔掉或者卖掉。 其实伍先生的遭遇,很多人都能理解。一边是花高价买的车位常年闲置,放着浪费;一边是家里储物空间不够,杂物堆得没地方放,换成谁,可能都会想办法利用起来。可规矩就是规矩,违规的事确实不能做。 说到底,这事暴露的是城市家庭的一个现实难题:小区配套的储物空间不够,而很多车位又常年闲置,资源浪费严重。 要是相关部门能出台一些明确的规定,规范闲置车位的使用,或者在小区里增设一些集中的储物区,或许就能避免这样的尴尬,既不让车位浪费,也能解决业主的储物难题,不用再让老百姓偷偷摸摸打擦边球。 信源:开屏新闻《6700元买集装箱,昆明一市民把自家闲置车位改仓库,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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