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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次把电力央企利润上缴比例从20%提到35%,核心信号很清楚:国家开始要

我认为,这次把电力央企利润上缴比例从20%提到35%,核心信号很清楚:国家开始要求成熟资源型央企承担更重的公共财政责任。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多交15%的利润吗,至于上升到公共财政责任的高度?其实还真就是这么回事,电力央企跟别的企业不一样,它不是纯粹的赚钱机器,本身就带着公益属性,现在国家只是把这份属性对应的责任,再加重了一些而已。

电力这东西,家家户户都离不开,工厂生产也得靠它,属于刚需中的刚需,而且电力央企基本都是国家控股,垄断着全国的电力资源,不管市场行情怎么变,它们的盈利都相对稳定,不像一些新兴行业的企业,赚一年亏一年,需要国家不断扶持。

之前上缴20%的利润,其实是国家给它们留足了发展空间。

毕竟前些年,咱们国家还在大力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偏远农村的电网改造、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家让它们少交一点利润,就是让它们把钱留着搞建设,完善全国的电力网络,保障大家的用电需求。

但现在不一样了,电力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完善,就连玉树那些偏远地区,都通过电力央企的投入,结束了无电历史,五大发电集团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也在不断提升,已经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留那么多资金搞扩张和建设了。

所以国家现在提高上缴比例,核心就是要让这些成熟的电力央企,把更多利润回归给国家,投入到公共财政领域,解决民生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大家可能不知道,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很大一部分要用来搞民生,比如教育、医疗、养老,还有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这些,这些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

尤其是最近这几年,财政紧平衡的压力不小,需要拓宽收入渠道,而电力央企作为盈利稳定的重点企业,自然要站出来多承担一些责任。

而且这可不是电力央企一家的事,这次调整是针对所有资源型和核心垄断领域的央企,比如烟草、石油石化、电信这些,都统一调到了35%的上缴比例,这就说明国家是在整体布局,让所有成熟的资源型央企都发挥作用,共同支撑公共财政。

电力央企作为其中的重要一员,承担更重的公共财政责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可能有人会觉得,上缴比例提高了,电力央企会不会就没动力发展了?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国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并不是只让它们多交钱,也会通过资本金注入、改革激励等方式,支持优质央企发展,做到约束和激励平衡。

而且这也能倒逼电力央企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告别以前那种重扩张、轻效益的粗放模式,把资源集中到核心主业和科技创新上。

还有一点,电力央企的利润本质上是国家和老百姓的钱,因为它们占用的是国家的资源,享受着国家的政策支持,赚的钱自然不能全归自己。

以前上缴20%,相当于给它们留了足够的发展资金,现在成熟了,多上缴15%,就是把该归国家的钱交回来,用于更需要的地方。

咱普通人上班赚钱还得交税呢,央企赚那么多,多交一点利润,也是应该的,毕竟它们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离不开老百姓的信任。

另外,这次调整也不是突然决定的,而是国家经过长期考量的。

我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从2007年就建立了,2014年调到最高25%,一直稳定到现在,这次一次性提到35%,打破了长期微调的节奏,足以说明国家强化国资收益统筹的决心,也体现了从“企业积累优先”转向“全民共享与战略支撑并重”的思路。

简单说,就是以前优先让企业发展壮大,现在企业成熟了,就要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这也是电力央企承担公共财政责任的核心意义所在。

还有人担心,上缴比例提高会不会影响电力供应?其实完全不用怕,电力央企的核心职责就是保障电力供应,国家在调整比例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不会让它们因为上缴利润多而影响正常运营。

而且随着电力央企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效率,就算上缴比例提高,它们也能通过降本增效,保证自身的正常发展,同时履行好保障电力供应的职责。

比如五大发电集团,虽然上半年营收有所下滑,但利润依然保持增长,就是因为它们优化了成本结构,降低了燃料消耗,这也说明它们有能力在承担更多财政责任的同时,做好本职工作。

说到底,这次电力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调整,核心就是国家明确了成熟资源型央企的定位,让它们从“重自身发展”转向“兼顾自身发展和公共责任”,多拿出一部分利润,帮国家解决民生和发展中的难题。

这不是为难央企,而是让它们回归自身的公益属性,履行应尽的责任。

毕竟,电力央企是国家的企业,是老百姓的企业,赚了钱,自然要为国家、为老百姓多做贡献。

总之,这次把电力央企利润上缴比例从20%提到35%,核心信号就是国家要求这些成熟的资源型央企,承担起更重的公共财政责任,把更多的利润回归国家、反哺社会,用于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既体现了国有资本全民共享的理念,也能倒逼央企提质增效、聚焦主业,实现国家、企业和老百姓的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