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俪一出场,全场手机都举起来了,闪光灯“咔咔”往她脸上怼。
43岁,一身高定礼服,脖子上戴着Graff的千万珠宝,气场稳得像尊雕塑。可镜头拉近,所有人都把目光钉在了她头发上——那几根不听话的碎发,贴着脑门,乱得像是早上出门忘了梳头。
有人当场就小声嘀咕:“这造型师又睡着了?”
明明是顶奢珠宝的场子,本该是《甄嬛传》娘娘回宫,镇住全场的戏码。结果照片一流出去,评论区直接炸了:“这衣服总算穿对了,可发型怎么回事?”、“她身上是不是缺了点时尚的筋?”
说真的,她年轻时候就这样。要么是紧身短裙配上那种精神小伙的发型,要么就是各种让人看不懂的私服搭配。好像时尚这个东西,在她身上总是水土不服。
但转念一想,人家需要这玩意儿吗?
一部《甄嬛传》就够她在电视里播一辈子,后面跟上的《安家》《理想之城》,哪部不是扛收视率的大女主?奖杯拿到柜子都快放不下,转身回家,孩子老公热炕头,日子过得比谁都踏实。
所以说,时尚感这东西,是不是对有的人来说,就像超市里的赠品,有也行,没有也根本不耽误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