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林女士的棋牌室1天有1000多元收益,但客源并非自己积累,全靠陈先生帮忙引流,每带1桌客人,她就给对方40元提成。可最近陈先生把所有客源都带去了房东新开的棋牌室,林女士店里营业额直接归零。林女士认定陈先生和房东私下有利益交易、互相串通,房东与陈先生却双双否认,称只是林女士多想了。门店彻底没有收入,林女士提出让房东接手棋牌室,一次性赔付15万元;房东仅愿意出9.5万元,并且要求分期付款,双方协商无果。房东当场离开,只剩林女士一筹莫展。
事情要从去年九月说起,林女士租下当地一处两百七十多平的门面开棋牌室,和二房东金先生签下租赁合同,租期到今年八月底,光是租金、押金、装修和购置棋牌设备,前后投入四十五万,对于普通创业者来说,这已经是全部家底。
开店初期林女士也摸索过自主拓客,可周边稳定打牌的熟客圈子很难打通,偶然认识江西籍的陈先生之后,经营才算有起色。
陈先生手头聚集大量同乡客源,手里握着店里大半客流,两人达成口头合作约定,只要陈先生带一桌客人到店消费,林女士就结算四十元提成,门店单桌收费一百二十元,还附赠免费晚餐。
靠着这套模式,店里每天能稳定接待十几桌客人,单日营收稳定在一千多元,除去房租、水电、食材和给陈先生的提成,每个月都有稳定盈利,林女士本以为能安稳经营完租期,谁都没料到变故来得这么快。
没过多久,房东金先生在距离林女士门店一两百米的宾馆楼下,新开了一间同类型棋牌室,开店之后没多久,陈先生带来的客源就彻底断了,原本每天坐满包厢的门店,瞬间冷清到没有一桌客人,营业额直接归零,门店相当于变相停业。
看着空荡荡的包厢,林女士心里立刻有了判断,她认定房东早就私下联系陈先生,开出更高的好处挖走引流人,两人提前串通好,抢走自己赖以生存的客源,这种行为摆明了故意挤压她的生意。
面对林女士的质疑,房东和陈先生给出完全相反的说法。
房东表示自己经营业态较多,开设棋牌室只是正常商业选择,从来没有主动拉拢陈先生,更不存在私下利益交换;陈先生则称自己只是中间人,客人愿意去哪打牌全凭个人意愿,自己有选择合作门店的自由,指责林女士无端猜忌,双方各说各的,谁也不肯让步,口头争执没有任何结果。
门店彻底失去收入之后,林女士每月还要照常支付房租,持续亏损让她无力支撑,只能主动找房东协商收尾方案,她提出由房东全盘接手这间棋牌室,一次性赔付十五万元,这笔钱包含剩余租期租金、租房押金、前期装修损耗以及全套棋牌设备的折价,算是把自己全部投入的损失做一个折中补偿。
可房东并不认可这个金额,只愿意拿出九万五千元了结此事,同时提出这笔钱要分多期支付,不能一次性结清。
林女士当场拒绝了房东的方案,一方面九万五和自己诉求的十五万差距很大,不足以覆盖前期投入,另一方面分期赔付存在很大风险,万一房东中途反悔,自己很难追回尾款。
双方来回拉扯多次,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协商现场气氛僵持不下,房东见谈不拢直接起身离开,只留下林女士独自留在店里,看着空无一人的包厢,满脸无助,一时间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少看完整件事的网友分成两种看法,一部分人觉得房东做事不够厚道,租客刚把店铺经营出稳定客流,房东就近开同款门店,精准挖走核心引流渠道,明显违背做生意该有的诚信;也有懂商铺租赁规则的网友客观分析,这件事里林女士其实留下两处关键漏洞,才让自己陷入被动。
首先她和陈先生的引流合作只停留在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一旦对方更换合作商家,没有任何条款约束对方;其次当初和房东签租房合同时,没有添加同业排他条款,合同里没有写明租期内房东不能在周边开设同类棋牌室,从法律层面来说,房东自主经营同类门店本身不算违约,很难直接认定对方恶意竞争。
从事商业租赁的业内人士也给出提醒,普通租客租门面做生意,千万不能只关注租金、租期这类基础内容,一定要加上业态保护相关条款,白纸黑字写明房东不得在租赁范围周边开设同品类门店,同时标注对应的赔偿标准,避免后期出现类似抢客纠纷。
另外依靠中间人引流的门店,务必签订正规合作合同,约定合作期限、违约补偿,不能只靠口头信任维系客源。
如今林女士依旧没有和房东达成和解,门店持续亏损,摆在她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继续和房东调解,重新商议赔付金额与付款方式,要么整理租赁合同、日常营收记录等证据,通过调解、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件事也给所有打算开店创业的普通人提了醒,做生意不光要操心客源和盈利,合同、合作协议这些书面保障同样至关重要,只靠人情和口头约定,一旦出现利益冲突,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投入更多成本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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