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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金,74岁老太在偷取73岁女邻居家的柴火时,被对方发现,随后发生了争吵。万

江西瑞金,74岁老太在偷取73岁女邻居家的柴火时,被对方发现,随后发生了争吵。万万没想到,老太竟对女邻居痛下杀手。

邻居女儿发现母亲失联后报了警,最终警方通过异味才找到了女邻居的遗体。邻居女儿虽然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希望判处老太死刑,可她十分担心老太会因为年龄问题而免于死刑。

毛女士这份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她跑遍律所咨询的那几天,一位办过刑案的律师提到过一份卷宗,让她心里更没底了。那份卷宗记录的,是2013年6月30日夜里发生在河南南阳的张爱国故意杀人案。

张爱国生于1936年10月,案发时刚过75周岁的门槛。因为长期和儿媳有些家庭琐事上的疙瘩,那天深夜,张爱国拎着一把铁锤走进儿媳晏某的卧室,趁着晏某和5岁的孙女张某某熟睡。

先朝晏某头部连砸数下,又对身边的孙女下了同样的手。行凶后,张爱国把铁锤藏了起来,还试着把现场收拾成别的样子,直到公安机关把人带走。

到了法庭上,张爱国的辩护人搬出了《刑法》第49条第2款,那条正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老年人从宽条款,写明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可这一款后面还接了个但书,说的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南阳中院、河南高院一路审到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几级法院都认定张爱国选在深夜、挑毫无反抗之力的妇女幼童下手。

作案工具沉重,打击部位集中在头部,连续多次,后果特别惨烈,正好落在但书的范围里,最终依法核准了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案子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也让业内摸出了一把尺子:判断算不算“特别残忍手段”。

主要看凶器、看打击部位和次数、看被害人有没有还手余地、看后果和社会影响。毛女士听完,反复回想母亲刘老太身上那十几处伤口,心里既酸又抱着一丝指望。

律师又给她翻出另一份卷宗,山东青州王志才案。王志才和女友赵某某谈了好几年,2008年10月因为要不要结婚闹得很僵,一次争执中,王志才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朝赵某某身上连刺了29刀。

一审、二审都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报到最高法复核那一步,情况却拐了个弯。最高法认为这属于恋人之间因婚恋纠纷激化引发的杀人,事前没有预谋,事后也有悔罪表现,家属还替他做了赔偿。

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形,2011年裁定不予核准,把案子发回山东高院重审,最后改判死缓,同时宣告限制减刑。这个案子成了限制减刑制度落地的第一案。

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里,第22条把民间矛盾从宽的精神写得明明白白: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毛女士听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因为母亲刘老太和曾某之间的柴火之争,恰恰属于邻里纠纷这个口子。

律师看她脸色不好,又补了一句关键的话。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50条还增设了死缓限制减刑,专门针对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这一类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同时决定限制减刑,实际服刑不少于25年。

也就是说,就算曾某最后没能挨上那一枪,也未必能像外界担心的那样只关几年就出来放风。毛女士盯着那份《刑事审判参考》的目录,指尖有些发抖,她开始盘算,究竟要用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让办案的法官看清楚曾某骑坐在母亲身上、用石块砸向太阳穴那十几下的分量。

信源:凤凰网江西《74 岁老太因柴火纠纷杀人藏尸,一审被判死缓,被害人家属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