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吉林,72岁大爷请朋友吃饭,酒后拄拐到小区监控室闹事。朋友听闻后赶来劝阻,反遭辱骂,他一怒之下掌掴、脚踹老人。老人稍微冷静之后再度持拐杖打物业人员时,朋友再次踹其腹部致其倒地。岂料,不久老人突发急性心梗,送医不治身亡,事后,朋友竟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法院一审故意伤害罪,判10年。朋友韩元上诉:我本意是劝架啊!二审这样判了!
事件发生在2025年4月23日,涉事的两名当事人是相处多年的熟人。
72岁的陈某平日里性格执拗,平日偶尔小酌,酒后情绪容易失控。
中年男子常某和陈某私交甚好,平日里多有往来,彼此十分熟悉。
当天下午,陈某为答谢常某等人平日的帮扶相助,特意置办酒局邀约众人小聚。
席间气氛轻松,众人闲谈叙旧,陆续饮酒。整场聚餐没有任何争执,全程和睦融洽,无人预料到后续的悲剧。
傍晚时分,饭局结束,众人各自道别离开。
其余人散去后,已然醉酒的陈某并未归家,借着酒劲独自离开,径直闯入小区物业的监控值班室无理纠缠、肆意滋事。
值班物业工作人员面对醉酒老人的无端纠缠,始终耐心安抚劝解。
但陈某醉酒后神志模糊,根本听不进任何劝说,持续在办公区域吵闹,扰乱物业正常工作秩序。
工作人员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报警处置。
彼时,常某得知陈某醉酒闹事的消息。
他念及二人多年情谊,担心陈某酒后闹事惹出大事,也怕老人孤身在外发生危险,便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想要及时制止陈某的过激行为。
常某的初衷纯粹是善意解围,避免老友因醉酒滋事触犯法规、自食恶果。
可事态的发展,彻底脱离了他的掌控。
然而,处于醉酒亢奋状态的陈某,完全曲解了常某的好意。
面对常某温和的劝说和劝阻,他不仅拒不配合离场,反而当场翻脸,言语激烈地斥责、辱骂常某,执意不肯停止闹事行为。
现场持续的辱骂和无理取闹,让原本好心劝架的常某心生恼怒。
一时情绪上头,理智彻底失守,原本温和的劝阻,瞬间演变成激烈的肢体冲突。
情绪失控的常某,多次掌掴陈某头面部,继而抬脚踹击陈某躯干。
年逾七旬的陈某身体孱弱,根本无法抵御冲撞,受力后直接向后摔倒,头部重重磕碰在沙发边角处。
倒地后的陈某依旧没有冷静下来,挣扎起身之后,手持拐杖想要继续纠缠物业人员。
见此情形,尚未平复情绪的常某再次抬脚踹向陈某,导致陈某二次重重倒地,随后瘫坐沙发,无力起身。
几番冲突过后,看着瘫坐不动、面色萎靡的陈某,常某瞬间清醒,立刻终止了所有动作。
他深知事态严重,没有丝毫逃避,当即拨打急救电话,同时紧急联系陈某家属赶赴现场。
当晚20时37分,陈某被送入医院紧急抢救,但因身体突发严重病症,经医护人员全力救治后,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为厘清死因、固定证据,办案机关委托专业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某遗体进行尸检鉴定。
最终鉴定结论明确:陈某直接死因系急性心肌梗死引发的心功能衰竭。
其过量饮酒、现场激烈情绪波动、外力肢体刺激,是诱发心梗突发的核心诱因。
案发后,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的常某被警方依法传唤归案,这起酒后纠纷致人死亡案件,正式进入司法审理程序。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核查了现场冲突细节、伤情记录及死因鉴定报告。
法院审理认为,常某因口角纠纷主动出手殴打、踹踹高龄老人,行为过激且具有攻击性,最终诱发被害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
结合案件危害后果与相关法律条文,一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常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十年牢狱之灾,对于普通人而言,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
一审重判结果下来后,常某始终无法接受。
他坚持认为自己并无伤人害人的主观恶意,全程初衷只是劝阻滋事、避免意外,陈某的死亡是突发疾病所致,并非自己直接殴打造成,遂依法提起上诉。
可谁也没想到,二审的全面复审,让整个案件的定性迎来彻底反转。
二审法院重新梳理全案证据,逐一审视案发全过程的细节脉络,作出了更为严谨、贴合案情的司法认定。
法院指出,常某初始行为属于善意劝阻,主观上无故意伤害他人的预谋和意图。
从伤情来看,陈某体表外伤轻微,未达到轻伤及以上伤害标准,死亡核心原因是自身基础性疾病引发的心梗,并非外力击打直接致死。
同时,常某案发后主动施救、等待归案,具备自首情节。
除此之外,案件起因是陈某酒后无故滋事、辱骂劝阻者,死者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且常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已取得家属谅解。
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常某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从十年重刑到缓刑执行,司法的审慎裁量,让案件回归情理与法理的平衡。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大河报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