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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一醉酒男子回家途中看到有一漂亮女子,便忍不住对女子说了句:“美女,我想

陕西渭南,一醉酒男子回家途中看到有一漂亮女子,便忍不住对女子说了句:“美女,我想弄你!”女子听到男子的话,顿时气得直接回怼。男子的朋友担心男子动手,立即上前向女子道歉。

女子这才带着女儿离开了现场。可万万没想到,此事曝光后,女子反而遭到了网暴,有人说她大晚上不该穿裙子,还有人说她大晚上不该带孩子出来。

事情值得追问的,不只是醉酒男子那句话。6月27日晚11点左右,女子带着女儿经过事发路段,醉酒男子先喊“美女”,见女子没有回应,又说出带有明显性意味的冒犯话语。

女子当场要求说清楚,同行朋友赶紧拉住醉酒男子并赔礼。线下冲突没有扩大,可视频公开后,部分网友却盯着连衣裙、夜间出行和孩子做文章,甚至猜测女子职业。

这类争议,司法实践已有更具体的判断。202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其中黄某诉重庆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就涉及言语性骚扰。

黄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以不雅言语和不良肢体行为骚扰女职工,导致多名女职工离职。公司调查后解除劳动关系,黄某起诉要求支付77480.55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没有支持。

这个案件说明,性骚扰并不只看有没有肢体接触。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把言语、文字、图像和肢体行为都列入可能的实施方式。

放回渭南事件,陌生女子已经没有回应并准备离开,醉酒男子仍当众说出直接带有性意味的粗俗话语,是否承担责任要结合现场证据和实际影响判断,但“只是嘴上说说”不能自动把事情变成无事发生。喝酒可以解释失控,却不能替行为免单。

更值得警惕的是视频发布后的变化。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为了给网络账号吸粉引流,看到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照片后,擅自下载图片,编造“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美女”等虚假内容。

普通家庭照片被改成低俗故事,随后引来大量谩骂。相关信息讨论量达到75608条,转发31485次,阅读量超过4.7亿次。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最终以诽谤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渭南女子遭遇的评论与吴某某案不能简单画等号,严重程度要逐条判断,但边界并不模糊。评价女子是否应该报警,属于意见表达;

凭空断言女子从事不正当职业,甚至继续编造私生活,只要达到侵权或者违法标准,就可能承担责任。

公开自身经历不等于放弃名誉权,更不等于网友可以根据裙子、时间和带孩子出门这些细节,补写不存在的故事。

网络内容传播得快,证据也容易消失。2024年6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保存相关信息内容以及浏览、评论、转发等数据,并提供快捷取证功能和专门投诉举报入口。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信息,平台还应优先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这一点放在渭南事件中很现实。女子身边还有女儿,网络讨论若进一步牵扯孩子姓名、学校、照片和住址,事情就不再只是几句难听评论。保存原始链接、账号名称、发布时间和传播数据,比只截下一句骂人的话更有价值。

回到最开始的那晚,真正该被讨论的从来不是裙子,也不是为什么晚上带孩子出门。醉酒男子说了什么,现场视频能够说明;网友后来又说了什么,同样会留下记录。

线下冒犯和线上造谣不是同一件事,却有同一个基本边界:可以表达意见,可以讨论事实,但不能把别人的正常生活当成羞辱和编造的理由。女子提醒别的女性注意安全,本不该换来无依据的攻击。

信源:中华网

评论列表

心中有佛  手里有刀
心中有佛 手里有刀 8
2026-07-16 00:18
喝酒不是免罪符,法律面前别想“醉混过去”;穿衣自由更不是骚扰借口,别让胆怯成了坏人的纵容。那些埋怨这个女人晚上穿裙子还带娃的人根本就不是人!这个季节他的女性家人和亲戚都不穿裙子吗?就事论事,咋扯到穿裙子上面了?裙子无端躺枪。
用户18xxx80
用户18xxx80 3
2026-07-15 23:02
屁话一大堆都没说清来龙去脉,稿费大概毛字一字吧。
CRH50000kilometers
CRH50000kilometers 2
2026-07-15 23:57
凭什么指责女子? 女子不该穿裙子,难道要光着? 岂有此理
用户10xxx67
用户10xxx67 1
2026-07-16 01:41
[抱抱][抱抱]
用户10xxx67
用户10xxx67 1
2026-07-16 01:41
[抱抱][抱抱][狗头][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