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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陕西西安,男子把价值150万的107056克银砖外加311克黄金

贪小便宜吃大亏!陕西西安,男子把价值150万的107056克银砖外加311克黄金托付给某商户,对方承诺:每月给他4000元租金,此外,他的黄金白银随时可以拿回。不料,男子收了6个月租金后,商户直接停付,男子慌了,想要回自己的贵金属,没想到,商户一再推托就是不归还,男子找人调解、报警都没用,双方拉扯一年多,眼看着白银市价大幅暴跌,男子本金亏损惨重,他后悔不已。再找商户,人家直接甩脸:你去告我吧!结局令人唏嘘。

  
2025年初,张先生花了150万元,买进107056克银砖外加311克黄金。

大量贵金属放在家中存放很不方便,偶然间,商城里一家金店的负责人李女士主动找到张先生,提出了租金银生利息的方案。

张先生想着空留也浪费,倒不如租出去赚点钱。

双方很快敲定规则,每1000克白银每年折算50克白银作为利息,折算下来张先生每个月能领到446克白银,折合现金差不多4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张先生随时可以取回自己的金银实物。

2025年4月,张先生将全部银砖、黄金交到金店,前几个月商家都按时结算利息,稳定的收益让张先生彻底放下防备,安心等着每月拿收益。

可从当年10月份开始,金店突然不再支付约定的利息,张先生察觉到不对劲,立刻找到李女士,想要把自己存放的白银、黄金全部取走。

最开始李女士找借口推脱,称贵金属暂时周转使用,等手上有货就归还,张先生前后反复沟通讨要近一年时间,对方始终找各种理由拖延。

更让张先生难以承受的是,白银市场价格大幅跳水,当初购入时每克30元,如今跌到每克12元,这笔贵金属的价值直接缩水大半。

即便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张先生也降低诉求,只要求商家归还同等克重的白银黄金,不再索要拖欠的利息,可这个简单的要求依旧被对方拒绝。

张先生无奈之下向珠宝商城办公室求助调解,商家提出年底再归还贵金属,双方没能达成统一意见。

之后,他又前往派出所报案,警方核查后判定这属于民间经济纠纷,不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建议张先生通过法院起诉维权。

张先生心里十分纠结,一方面金银持续贬值,拖延越久亏损越多,另一方面诉讼流程漫长,担心继续扩大损失。

面对张先生的持续讨要,金店负责人态度强硬,直言没有协商空间,让张先生直接走法律途径解决。

我想说,天上不会掉免费的馅饼,很多商家推出的存金生息业务,就是利用大家想赚额外收益的心理设下圈套。

我们不能只盯着每月到手的几千块利息,忽略背后百万本金的巨大风险。

正规理财、贵金属投资,只能在银行、合规持牌金融机构办理,街边金店没有金融经营资质,所谓托管返利全是不受保障的私下约定。

做人做事要守住踏实稳健的底线,不要被小额收益蒙蔽双眼,盲目追求高回报;同时交易往来一定要留存完整书面合同、转账凭证,遇到商家扣押个人贵重财物的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理性看待各类投资收益,摒弃投机贪利的心态,选择合规稳妥的理财渠道,才能守住自己辛苦积攒的财产,避免落得本金受损、维权艰难的下场。

《民法典》第900条规定,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法律有规定,保管到期了,保管人应该把东西归还给原主。

张先生把白银、黄金交给金店托管,双方口头约定随时可取回贵金属,两人已经形成事实保管关系,金店作为保管人,在张先生要求取回财物时,理应返还同等克重金银,还要结清拖欠的利息孳息。

金店长期找借口拒不归还,明显违反这条法律规定,属于违约行为。

同时金店没有金融资质,私自开展存金付息业务本身不合规,银价暴跌带来的财产损失,很大一部分是金店扣押财物拖延返还造成的。

张先生起诉后,法院可以依据这条法律判令商家归还金银,并且赔偿张先生因金价下跌产生的经济损失。

所以,大家以后托管贵重物品,一定要签书面合同,遇到对方拒不返还财物,及时走诉讼维权。

素材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