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开始耍赖了!”陕西西安,一男子把价值150多万的10万多克白银,和300多克黄金,租给一珠宝店,他一看银价涨了,想拿回来套现,不料,金店却拒不归还,男子傻眼了,他妥协了,说不给利息都行,只要把相同克数的白银和黄金还了就行,可金店翻脸:没什么好说的,你去告我!男子报警,警方说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让他起诉。
2025年4月,西安的张先生把自己手里攒的10万多克白银、300多克黄金,一起租给了当地一家珠宝店。
他买来白银黄金是为了投资,想等涨价了出手,但放在手里不安全,不如租给金店拿租金,他觉得这样一举两得。
这批货算下来,总价值超过150万,张先生算盘打得挺精,想着放在金店托管,每个月能拿到固定收益,不用自己操心打理,比放在家里闲置划算不少。
后来,市场上的白银价格一路往上涨,张先生瞅准行情,打算把这批贵金属拿出来变现,落袋为安。
可等他找到金店,提自己的货,对方直接耍起赖,说什么都不肯把东西还给他。
张先生一开始,还想着好说好商量,他主动提出,之前约定的租金他一分钱都不要了,只要金店把相同克数的白银和黄金,原原本本还回来就行,他自己不额外多要一分钱。
没想到珠宝店直接翻脸,态度特别强硬,让张先生想告就去告,根本没打算协商解决。
张先生没办法只能跑去报警,警方核查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认定这属于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
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没有办法按刑事案件介入,只能告知张先生走民事诉讼的渠道维 权。
此前,深圳有一起贵金属托管纠纷,市民将2公斤金条委托给金店代为运营收取年化收益。
后续,金店因资金链断裂拒不返还金条,警方认定为民事纠纷没予立案。
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拿到胜诉判决后,才通过强制执行追回了对应资产。
张先生以为,把黄金白银放在金店托管稳赚不赔,其实本质上,是把高价值资产交到别人手里,主动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上。
真遇上金店把货挪用、资金链断了的情况,想要拿回来,就得耗大量时间精力走流程。
大家做这类托管之前,一定要把权责写得明明白白,别光盯着那点租金收益,忽略了货本身的安全。
《民法典》第71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金店作为贵金属的承租保管方,拒不返还对应克重的黄金白银,已经违反了租赁合同约定。
张先生可凭托管协议、资产凭证等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原物或按当前市价赔偿损失。
不要以为,“把贵重东西放在熟人开的店里就不会出事”,高价值资产的托管从来不能靠人情兜底。
打官司太耗时间,不如提前把资产的权属、返还条件写进白纸黑字的协议里。
甚至可以给贵重资产,做独立的标识留底,从一开始就堵上对方耍赖的可能,比出事之后,再到处求助要稳妥得多。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齐鲁壹点2026-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