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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胆子不是一般的大!”黑龙江,一女子回老家探亲,得知一男亲戚腿有毛病,竟

“这个女人胆子不是一般的大!”黑龙江,一女子回老家探亲,得知一男亲戚腿有毛病,竟然自告奋勇给看病,导致男子腿部脓肿,女子没消毒,直接把脓肿挤破了。

1个月后,男子血液感染,多器官衰竭死亡。家属愤怒报警,但没有立案,家属又把女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女子赔偿56.7万,让她嚎啕大哭。”

2024年4月14日,王明腿病久治未愈,单梅春节回乡时听说此事,表示愿意试着处理。在单梅并无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王明仍独自来到单梅住处。

单梅没有检查设备,也没有明确诊断,只用手和脚在王明腿部撵、擀、挤压。两个人都没有充分考虑原有疾病和感染风险。

王明右脚脚背后来出现脓肿。这个变化本应成为停止操作并前往医院的信号。单梅没有采取专业消毒措施,也没有使用规范器具,直接把脓肿挤破。2024年5月17日晚,王明死亡。

尸检鉴定补充了中间的医学过程。王明右脚坏疽破裂后,真菌进入血液并引发感染,微生物及毒素进一步造成脓毒症,最终发展为多器官功能衰竭。

脓毒症不是普通发炎,而是感染引起的严重全身反应。足部红肿、化脓、坏疽一旦被非专业处理,病原体可能进入深层组织和血液,挤破脓肿也不是简单放出脓液。

王明去世约一个月后,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临江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载明经审查认为被控非法行医案件没有犯罪事实。

这个结论不能概括成单梅没有收费,所以一定不构成犯罪。刑事责任要审查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诊疗、证据能否证明犯罪构成,以及具体操作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收费并非唯一尺度。

民事程序随后启动。2025年6月9日,临江市人民法院认为有关行为可能涉及过失致人死亡,将材料移送临江市公安局,公开报道记载公安机关未接收。

法院继续审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时,重点审查单梅的操作、尸检结论和王明自身选择之间的联系。

法院认为,单梅没有行医资格,却以治病为目的实施强力按摩,又在缺乏消毒措施时处理脓肿,相关过错与感染及死亡后果存在联系,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明作为成年人,轻信无资质人员,在足部出现异常后没有及时接受正规诊治,也存在过错。

按照过错侵权和被侵权人存在过错可减轻责任的规则,法院确定单梅承担70%的责任,王明一方自担30%,单梅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56.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7日公布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例说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结合诊疗属性、持续时间、危险程度、因果关系和证据标准判断。

于某无证开方并指导服用含有毒物成分的药物,造成一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宋某兰长期无证实施终止妊娠等手术,造成脓毒败血症死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单梅案与上述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同,但共同点很清楚,亲友间的好意不能代替专业医疗。

真正稳妥的帮助,本可以是陪同就医、协助挂号或者提醒尽快检查。单梅以帮助亲属为初衷,实际却实施了具有医疗性质的处置,王明也把亲属信任作为接受治疗的依据。尸检报告和法院判决确认相关环节后,亲属关系已经破裂,王明的生命也无法挽回。

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