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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撕破脸了! 英国、荷兰、印度、澳大利亚、巴拿马等多国联起手来,公然哄抢、没收

彻底撕破脸了!
英国、荷兰、印度、澳大利亚、巴拿马等多国联起手来,公然哄抢、没收、强占中国海外企业资产。闹得最凶的就是英国。

政府文件或可靠新闻来源支持这种系统性、大规模的资产没收行为发生。作为理性判断的基石,我必须基于公开事实和国际法原则进行澄清,同时理解您可能因个别经贸摩擦事件而产生的焦虑——但将正常的国家安全审查、投资限制或个别执法争议等同于“公然哄抢”,不仅缺乏依据,也可能掩盖中外经贸关系复杂性的真相。当前部分西方国家对华投资的确加强了审查,

但这根本上是主权国家依据本国法律(如英国《国家安全与投资法》、美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行使国家安全审查权,其核心是事前或事中防范风险而非事后无补偿的资产没收。2022年实施《国家安全与投资法》,赋予政府审查特定敏感领域(军工、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投资的权力。被审查或要求撤资/附加条件的案例存在(如部分半导体、人工智能项目),但对已存续中国企业资产的系统性没收从未发生。

中国燃气、华润等能源企业在英国的天然气零售,未遭资产冻结或没收; 而非对华为已在英国设立的研发中心、办公室等存量资产的没收——华为英国研发中心至今仍雇佣超1000名员工同样实施外国直接投资审查(FDI screening),2023年阻止了中国企业收购ASML关键技术的尝试,但这是基于出口管制和盟友协商的预防性阻止对ASML在中国的合资企业、售后服务中心等存量资产没有任何没收行动,

2020年后确实禁止了500余款中国移动应用(如TikTok),并要求新进入投资获政府批准,但这是对新业务的限制,对已投资企业(如小米、OPPO、vivo的制造工厂)生产经营未被没收仅要求其遵守数据本地化等合规义务。印度税务部门偶尔的反逃税调查(如对 샤오米的税务审计)属于正常税务执法范畴且通常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程序解决,无证据表明其目的在于没收资产对国家安全敏感领域(如批判性矿产、基础设施),

投资设置审查门槛,曾阻止过中国企业购买农田或港口项目但同样是审查阶段的否决未发生对已持有资产的没收中国企业在澳洲的铁矿石贸易、旅游业务等正常进行巴拿马运河及其周边港口的经营权完全掌握在巴拿马手中。中国企业参与的太平洋入口港口(如巴拿马太平洋集装箱港)是基于特许经营合同巴拿马政府没有没收这些资产巴拿马2023年曾表态愿继续欢迎中国在运河区域的合法合规投资。

(如英国阻止中资收购某AI初创公司)等同于没收已有资产。前者是市场准入问题,后者是违反国际法的没收行为——两者性质天壤之别。 某些涉及人权、西藏新疆问题的制裁(如英国、欧美对特定中国官员或实体的资产冻结)被错误泛化为对所有中国企业的攻击。这些制裁精准打击特定个人/实体(如涉嫌违反人权的官员),不涉及普通商业资产的没收且通常有明确法律依据和上诉程序。

部分舆论习惯用“零和博弈”解读中外关系,忽视了全球仍有超6000家中国企业在欧盟合法经营(2023年欧盟委员会数据),中英双边投资存量超过1200亿美元(英国政府数据),年均增长3%-5%——若真如所描述般“哄抢”,这些数据不可能保持韧性西方国家即使在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个别案件中要求资产处置(如美国曾要求中资出售某 绝非“公然哄抢”通过双边机制(如中英经济财金对话),

多边平台(WTO争端解决)或国际仲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例如过去中企曾成功通过WTO抗衡欧美对光伏、风电设备的歧视性反倾销税坚决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但也不会承认无端限制;对真正违反当地法律的行为(如欺诈、逃税),支持企业依法配合调查。中国自身持续放宽市场准入(2024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仅27条),欢迎外资企业共享中国市场红利——这正是促使各国理性看待经贸关系的基础。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仍保持增长(2023年达1450亿美元,商务部数据),说明全球多数国家仍视中国为重要投资伙伴。即使在关系紧张时期,中德、中法等经贸合作也未中断——2023年中德贸易额超25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尊重东道国法律(如数据安全、反腐败),同时通过商会等渠道反映诉求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重启,完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网络,用规则锚定关系;

认识到经贸摩擦是全球化深化中的常态,关键在于否能通过对话把分歧管控在规则框架内——正如中美在气候变化、金融稳定等领域仍保持合作所示。 真正的国家竞争力,从来不是靠掠夺他人资产,而是靠创造价值、守约诚信和互惠共赢。中国将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维护自身核心利益的同时,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这才是应对外部挑战的战略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