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坑人吗?”河南郑州,一名18岁男孩刚成年,想要买一台苹果手机,结果自己去了手机店,糊里糊涂花一万多买了台二手苹果14 pro max,父亲得知后直接到店里讨说法,店家却表示:没人拿刀逼他办理业务,全部是自愿的 王先生介绍,他儿子刚满18岁,手里攒了两千多块钱,想着买台好点的手机。王先生心疼孩子,就又给了两千多,琢磨着加起来四千多块,买台手机也差不多了 可没想到,孩子自个儿跑进手机店,一通操作下来,手机是拿到手了,却背上了个“租赁”的合同,首付2200,剩下八千多分8期还,里外里一算,总价一万零二百六。而这部二手机,市面上行情大概也就四千块 王先生知道后,火急火燎找到店家理论。店家的态度挺硬气:您儿子成年了,白纸黑字自己签的,没人逼他,全是自愿 最后王先生找到媒体反映,谈来谈去,店家松了口,说后面的分期不用还了,手机你们自己留着处理。事算是勉强了了,但王先生心里那口气,估计一时半会儿顺不下去 说起来,这个事有两个重点讨论的地方 头一个,就是这“以租代购”。听着挺时髦,其实套路深。对店家来说,这法子能降低销售门槛,让一些手头紧但又想用高价商品的年轻人“先享受起来”。可稍不留神,这“租”的成本就远远超过了“买”。就像这孩子,为了一部四千块的手机,多付了六千多。这差价,可不是个小数目 第二个,在于“刚成年”这个节骨眼。十八岁,法律上是成年了,能自己签合同了。可社会经验、对复杂商业条款的判断力,哪能一下子就跟上来?面对能说会道的销售,一堆专业术语的合同,很多年轻人根本搞不清“租赁”和“分期购买”到底有啥本质区别,更算不明白背后的总账 店家一句“没人逼你”,在法律上或许站得住脚,但在情理上,多少有点利用信息差和认知差的意思 这事也算是个提醒,家里有刚成年的孩子,真得提前教他们几件事:要学会问价格、学会核实行情、学会拒绝、学会看到合同里的关键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