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单位却以他有纹身为由将其解雇。男子却称,纹身在入职就有,但单位不理会,男子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补偿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今年38岁的刘某,是土生土长的农安人。2017年,他通过招聘考试,成了当地交管大队的一名辅警。入职时,他就跟单位说过自己胳膊上有纹身,当时招聘人员看了一眼,没说不行,还让他签了劳动合同。 刘某以为,这工作能安安稳稳干下去。辅警工作不轻松,风吹日晒,加班是常事,冬天在路口执勤,手冻得握不住指挥棒;夏天疏导交通,汗能浸透制服。可他从没抱怨过,每月领着几千块工资,踏实又认真。直到2020年,他想给家人买商业保险,查社保记录时傻了眼,从2017年入职到2020年,整整3年,单位没给他交过一分钱社保。 他第一时间找到单位人事,对方只说“再等等,会统一交”,这一等,又是3年,社保还是没动静。他每年都找人事沟通,每次都被敷衍过去,谁能想到,后续会迎来更糟的结果? 2024年初,单位突然通知刘某,用工主体变了,以前是交管大队聘用他,现在改成农安县公安局了。工作内容、上班地点没变化,工资还是照常发,刘某没多想,觉得只是换个名义,不影响工作,他还想着,换了用工主体,社保是不是就能补上了? 可他没等到补社保的通知,倒等来了解雇通知书。2024年6月的一天,领导把他叫到办公室,递过来一张纸,上面写着:因你身上有纹身,不符合辅警录用条件,予以解雇。刘某当场就火了,跟领导吵了起来:“我入职时就有纹身,你们当时不说不合格,现在干了6年才提?”领导只说“现在规定严了,必须解雇”,没再多解释。刘某越想越不对劲,这分明是报复他要社保啊?他不甘心,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讨个说法,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场维权会输得一败涂地。 被解雇后,刘某没心思找新工作,一门心思搞维权。他翻出了6年来的所有东西: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执勤照片,甚至还有每次找人事沟通社保的录音,他都存得好好的。他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他的情况能索赔,一是单位未缴纳社保,违法在先;二是解雇理由不成立,纹身是入职前就有的。 律师帮他算了一笔账:6年工龄,补偿金大概6万元,再加上补缴6年的社保。刘某信心满满,拿着材料去法院起诉,被告写的是农安县交管大队,他觉得,自己是跟交管大队签的合同,告他们准没错。开庭那天,他早早来到法院,等着法官给他主持公道,可庭审时,对方的话让他从头凉到脚。 交管大队的律师一开口,就抛出了两个关键观点。第一个:被告主体不适格,你告错人了。律师说,2024年初用工主体已经变更为农安县公安局,刘某后期是跟公安局建立的劳动关系,交管大队只是代发工资、代通知解雇。“你告我们没用,我们不是你的用人单位。”刘某当场愣住了,他从没想过,告人还能告错? 更让他崩溃的是第二个抗辩理由,交管大队律师说,刘某主张2019-2023年的社保权益,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你2020年就知道没交社保,却直到2024年才起诉,劳动仲裁时效只有一年,过了时效,法律就不保护了。”刘某急忙拿出沟通录音,说自己每年都找单位要社保,可对方律师说,私下沟通不算,必须是正式申请仲裁才算时效中断。他的证据,在法律面前似乎都没用了。庭审结束后,他坐在法院门口,越想越委屈,难道这6年班就白上了? 等了半个月,判决书下来了。法院支持了交管大队的两个抗辩理由,驳回了刘某的全部诉求。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刘某未能举证证明2024年后与交管大队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主体错误,起诉对象不对,这官司从一开始就输了一半。关于社保问题,法官认为,刘某2020年就知道权益受损,却没有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提供时效中断的有效证据,所以,他的诉求已经超过法定时效,无法得到支持。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刘某的眼泪掉了下来,6年青春,没拿到补偿金,社保也没补上,维权还花了几千块律师费。他想上诉,可律师说上诉赢的概率很小,他不明白,明明是单位有错,为啥输的是自己? 刘某的事在当地传开后,大家吵翻了天,分成了两派。支持刘某的人说,单位太过分了,入职时不介意纹身,干了6年才以此解雇,明显是报复,6年不缴社保,违法在先,就该赔偿刘某的损失,“劳动者维权太难了,明明有理,却因为程序问题输了官司。” 另一派却觉得,刘某自己也有问题,2020年就知道没交社保,为啥不及时申请仲裁?非要等被解雇了才维权,过了时效怪谁?用工主体变更了,还傻傻告原来的单位,明显是没做好功课,“维权要懂法,光有理没用,程序不对白搭。” 你觉得,这事到底是谁的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