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8岁翁瑞午糟蹋了一名女大学生。对方母亲大怒,发誓要将他告进大牢。不料到了法庭上,翁瑞午正准备认罪,女大学生却突然跳出来说:“怀孕是我的责任。” “肃静!这里是法庭,不是菜市场!” 1957年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内,法槌重重落下,震得人心头发颤。 原告席上,一位中年妇女双眼通红,指着被告席上的老头歇斯底里:“就是这个老流氓!他58岁了啊,还是我闺女的干爹,竟然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法官大人,您一定要判他强奸,让他把牢底坐穿!” 被告席上的翁瑞午,佝偻着背一言不发。花白的头发贴在鬓角,脸上爬满皱纹,哪里还有半点当年沪上名流的模样,只剩满心的颓然与愧疚。 没人能想到,这个被骂作老流氓的男人,曾是晚清名臣翁同龢的嫡孙,是陆小曼相守半生的人,更是沪上知名的书画鉴赏家、戏曲票友,一手推拿功夫还救过陆小曼无数次。 58岁的翁瑞午,彼时早已不复当年风光。他为了照料体弱的陆小曼,变卖了祖传的古董字画,甚至卖掉原配陈明榴的陪嫁红木家具,家底被掏空,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认女大学生做干女儿,本是真心实意的帮扶。女大学生家境普通,却痴迷书画戏曲,翁瑞午惜才,主动教她笔墨技法,逢年过节还送些米面钱财接济,女方家人感念他的恩情,才让女儿拜他做干爹。 这份长辈与晚辈的情谊,终究还是逾越了界限。翁瑞午中年丧妻,与陆小曼无名无分同居多年,内心藏着旁人不懂的孤寂。女大学生仰慕他的才学,不嫌弃他年老落魄,一来二去,两人便走到了一起。 全程没有胁迫,没有逼迫,完完全全是你情我愿。女大学生从没想过要追究,直到身体出现反应,母亲察觉端倪,追问之下得知实情,当场崩溃。 在那个年代,干爹与干女儿发生私情,本就违背伦常。更何况翁瑞午58岁,女大学生才二十出头,年龄相差三十余岁,这在女方母亲看来,就是赤裸裸的羞辱,是女儿被糟蹋,容不得半点辩解。 母亲咽不下这口气,觉得女儿年幼无知被蒙骗,认定翁瑞午就是趁人之危的老流氓。她不顾女儿哀求,执意搜集证据告到法院,非要定翁瑞午一个强奸罪,让他付出代价,也为自家挽回一点颜面。 法庭上的翁瑞午,自始至终没辩解一句。他知道自己理亏,逾越了长辈的本分,辜负了女方家人的信任,更让年轻的女大学生陷入非议。 法警宣读完起诉书,法官问及他是否认罪,翁瑞午抬起头,声音沙哑准备应声,却被突然起身的女大学生打断。 她冲到法庭中央,迎着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一字一句说得坚定:“怀孕是我的责任,与干爹无关,我们是自愿的,他没有强奸我!” 这话一出,全场瞬间炸开了锅。原告席上的母亲猛地站起身,不敢相信地看着女儿,气得浑身发抖,哭喊着说女儿被迷了心窍,可女大学生只是反复强调,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 法官当即暂停庭审,单独询问女大学生详情。她坦言,从始至终都是自愿,仰慕翁瑞午的才华人品,哪怕年龄差距大,哪怕旁人非议,也不后悔,更不愿看着干爹因此坐牢。 没有强奸的事实,没有胁迫的证据,女方当事人又当庭改口担责,这场官司,终究是没法再判下去。最终法院驳回了女方母亲的诉求,翁瑞午被当庭释放,一场轰动沪上的官司,就此落幕。 世人说起翁瑞午,总爱骂他道德败坏,可很少有人看见他骨子里的情义。徐志摩去世后,陆小曼无依无靠,体弱多病还染着烟瘾,是翁瑞午不离不弃照料了她二十多年。 他散尽家财供陆小曼生活,为她推拿治病,替她打理琐事,胡适曾提出只要陆小曼与他断交,就承担她所有开销,陆小曼却执意留在他身边,这份情谊,不是旁人能轻易否定的。 他对原配陈明榴有愧,却也始终保有敬重,陈明榴去世后,他守着这份愧疚过日子;他对女大学生有情,却也因一时糊涂,让彼此陷入难堪,这是他无法抹去的过错。 翁瑞午就是这样一个复杂的人,他有才情,有担当,对陆小曼的情义感天动地,可也难逃人性的弱点,晚年逾越伦常,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名声。 他不是十恶不赦的老流氓,却也实实在在犯了错,道德上的瑕疵,终究没法用情义来掩盖。那个年代的伦常束缚,年龄差距的世俗偏见,让这场自愿的感情,变成了一场闹上法庭的闹剧。 1960年,翁瑞午病逝于上海,享年61岁。临终前三天,他还专门托付友人照料陆小曼,至死都没放下那个他爱了一辈子的女人。而当年的女大学生,带着身孕悄然离开,从此再无音讯。 翁瑞午的一生,有功有过,有情有义,也有荒唐与不堪。他是才子,是痴人,也是俗人,终究逃不过七情六欲的牵绊,躲不开世俗伦常的评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