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港片里查案的廉政公署,是公务员里的精英。 结果今天才知道,人家压根就不是公务员。他们是聘用制。 1974年葛柏案后,港府痛定思痛:让警察查警察贪污,永远查不出结果。于是廉署横空出世,首任专员姬达直接向总督汇报,连布政司都管不着。 很多人不知道,葛柏案当年闹到全港沸腾。那个手握警队大权的总警司,明目张胆贪污超过430万港元——这在70年代的香港,能买几十套豪宅。他把赃款偷偷转移到海外,眼看东窗事发就申请退休,拿着巨额退休金溜之大吉。 市民上街抗议,标语贴满街头:“葛柏潜逃,公理何在?” 港府这才明白,依附于现有官僚体系的反腐,不过是自欺欺人。廉署的成立,从一开始就带着“破局”的基因。 聘用制这招,藏着最核心的智慧。廉署不搞公务员终身制,反而从律师楼、会计师事务所、跨国企业甚至警队精英里“挖人”。他们要的不是四平八稳的官僚,是能打硬仗的专业人才。前几年退休的廉署调查主任李sir,以前是香港顶尖律所的刑事律师,35岁那年被廉署的招聘广告吸引——“不受掣肘,只为公义”。 他说入职第一天就被震撼:办公室没有层级森严的坐班规矩,调查小组里有会计师负责查账,有前警察懂刑侦,有IT专家破解电子证据,大家围着案子转,没有多余的弯弯绕。 这种聘用制,彻底切断了利益捆绑的可能。公务员体系里的人情网、关系链,在廉署这里完全失效。调查员的合同期限和绩效挂钩,破案率、证据质量、是否合规办案,直接决定能不能续约、能不能升职。 没有铁饭碗的顾虑,反而让他们更敢放手做事。1977年廉署调查警队集体贪污案时,面对数百名警察的威胁恐吓,调查员们连夜固定证据,有人连续48小时没合眼,有人收到匿名恐吓信仍坚持出庭作证。最终涉案的260多名警察被定罪,其中包括14名警司以上高官——这在以前根本不敢想象。 廉署的独立,可不是说说而已。除了直接向总督(回归后向特首)汇报,他们还有一套“三权分立”的内部架构:执行处负责调查,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贪污处负责宣传教育,从源头减少腐败;社区关系处负责收集市民举报,搭建沟通桥梁。三个部门相互制约,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独断专行。 更狠的是,廉署拥有独立的调查权、搜查权和逮捕权,不需要经过警方或其他部门批准,只要有合理怀疑,就能申请法庭手令开展行动。当年调查某地产商行贿案时,调查员凌晨突袭涉案人员的办公室和住所,一天之内锁定20多份关键合同,连地产商的私人银行账户都被依法冻结。 有人疑惑,不是公务员,会不会缺乏约束?恰恰相反,廉署对自身的要求严到苛刻。调查员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哪怕是一杯咖啡、一盒月饼都要登记备案;办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证据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一旦出现程序瑕疵,哪怕证据确凿也可能导致案件败诉。李sir回忆,他当年办理一起海关贪污案时,因为搜查时多拿了嫌疑人的一份私人文件,虽然和案件无关,也被内部审查了半个月。这种“自我约束”,让廉署成立近50年来,自身贪污投诉率始终低于0.03%。 回归后,廉署的独立地位依然没变,直接向特区行政长官负责,不受任何行政部门干预。如今的廉署,招聘标准依然严格到让人望而却步:不仅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还要有至少5年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层层笔试、面试和背景调查——连直系亲属的职业、财务状况都要核查,确保没有利益冲突。去年廉署招聘调查主任,报名人数超过1.2万,最终只录取了86人,录取率还不到1%。 这些非公务员身份的调查员,用专业和坚守撑起了香港的廉洁环境。从70年代的警队贪污,到90年代的金融诈骗,再到如今的商业贿赂,廉署始终站在反腐第一线,破案率长期保持在75%以上。香港能成为全球公认的廉洁地区,连续多年在国际反腐排名中名列前茅,廉署的聘用制和独立地位功不可没。 其实廉洁的关键,从来不是身份的标签,而是制度的设计。廉署用“聘用制”打破了官僚壁垒,用“高度独立”隔绝了权力干预,用“严格自律”守住了底线。这种制度创新,让反腐不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力。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