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揪心了,浙江宁波,一男子在为亡妻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妻子生前曾与一陌生男子交往密切,妻子8年间给对方转账935250元。男子找到对方要求归还财产,在遭到拒绝后,男子将陌生男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并支付利息,陌生男子解说:“我们就是生意上合作的伙伴,她转给我的钱分红!”法院判了。 2025年底的一天,陈先生翻看着妻子生前用的旧手机,想找回一些两人相处的回忆,却在微信和银行转账记录里,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陈某。 顺着记录往下查,一个隐藏了8年的秘密浮出水面,从2016年到2023年妻子病逝前,项女士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累计给这个陌生男子转了935250元。 转账记录密密麻麻多达200余笔,最小的一笔几百元,最大的一笔超过10万元,时间跨度几乎覆盖了两人婚姻的最后几年。 更让陈先生难以接受的是,除了冰冷的转账数字,手机里还留存着两人的聊天记录,里面满是“哥哥”“老婆”这类亲昵称呼,完全超出了普通朋友的界限。 那些转账中,还夹杂着不少520元、1314元这样带有特殊情感寓意的金额,显然不是正常的金钱往来。 陈先生说,妻子生前是做个体生意的,家里的财务一直由两人共同打理,他从没听说过妻子有什么生意上的重要合作伙伴,更不知道她会私下给别人转这么大一笔钱。 看着那些转账时间,有些甚至是在妻子化疗期间发生的,陈先生既愤怒又心痛,他实在想不通,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怎么会背着自己做出这样的事。 冷静下来后,陈先生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陈某的联系方式,希望对方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并归还这些款项。 可见面后,陈某的态度十分坚决,直言这些钱是“生意上的合作分红”,他和项女士是正常的商业伙伴关系,拒绝返还任何款项。 陈先生反驳说,如果是正常合作,为什么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合同,甚至连基本的合作项目明细都没有。 而且8年间几乎全是单向转账,陈某仅零星回转过几笔小额款项,累计不足1000元,这根本不符合商业合作的常理。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陈某始终不肯让步,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收集好所有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将陈某告上了宁波当地法院,要求对方全额返还93525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庭审现场,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这些款项的性质上。 陈某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声称他和项女士合作做建材生意,这些转账都是项目分红和资金周转,但当法官要求他提供合作协议、进货凭证、利润结算单等相关证据时,他却拿不出来任何实质性材料。 陈某找来一位自称知情的证人,但证人也只是模糊地说“听说过两人合作”,对具体的合作内容、资金流向、利润分配等关键信息一无所知,这样的证言根本没有说服力。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和项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因此两人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项女士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巨额共同财产转给婚外异性,不仅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侵害了陈先生的合法财产权益。 而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项女士已婚,仍与她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接受大额转账,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结合聊天记录中的亲昵称呼、特殊含义转账金额,以及缺乏有效合作证据的情况,法院最终认定项女士的转账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赠予行为无效。 判决陈某全额返还935250元,并按照同期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同时承担案件的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 信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