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

水上自在的划船 2026-01-22 16:05:35

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2021年9月的长沙,刚初中毕业的小丽,攥着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满心欢喜地交了1665元学费和杂费,跟着新生队伍参加集训。 没想到才刚开始,巡查老师的目光就死死盯住了她的胳膊——那里藏着一处指甲盖大小的卡通纹身,是她初中毕业时一时好奇纹上的。 小丽的纹身图案简单,平时穿长袖就能完全遮住,她从来没觉得这会影响上学,更没料到会成为被开除的理由。 老师发现后立刻叫住她,当场联系了她的父亲,语气坚决地表示“学校有明确规定,有纹身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赶到学校的父亲又急又无奈,拉着老师反复求情,说马上带孩子去清洗纹身,所有费用自己承担,还会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影响校园秩序和其他同学,但校方态度丝毫没有松动,说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例。 情急之下,父亲只好报警求助,希望民警能帮忙调解。 民警到场后,一边安抚小丽家人的情绪,一边和校方沟通,建议学校兼顾管理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给出更灵活的处理方式,但校方依旧坚持“纹身零容忍”的原则,拒绝任何协商。 当天下午,学校通过微信退还了1665元费用,没有出具任何书面通知,只是口头告知小丽必须立刻离校。 原本憧憬的校园生活突然泡汤,小丽又委屈又愤怒,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严重侵犯,家人也为这笔突然的变故愁眉不展。 为了不让孩子辍学,家人四处打听,最终只能花更高的学费,把小丽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 想到女儿无端遭遇的挫折,以及额外增加的经济负担,家人越想越不甘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他们将这所职业技术学校告上了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不仅要求确认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还提出了5万元经济损失赔偿和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5万元的索赔诉求,这事很快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面对诉讼,校方始终态度强硬,坚称自己的做法合法合规。 他们拿出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上面确实明确标注了“无纹身”的要求,还特别注明“开学发现学生有纹身,将取消入学资格”。 校方表示,小丽入学时已经知晓并认可这些规定,学校只是依规执行管理职责,不存在任何过错,自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校方还强调,职业学校注重学生的仪容仪表和行为规范,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 这场纠纷的核心,很快聚焦在“学校能否以纹身为由开除学生”上。 法院审理后查明,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列出了应予退学的六种情形,其中并不包括“学生有纹身”这一项。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剥夺或限制。 更关键的是,《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核心是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防范文身危害,并非赋予学校以此为由剥夺受教育权的权力。 法院还指出,学校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属于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行为,必须遵循程序正义。 但本案中,校方既未告知小丽及家人作出决定的具体法律依据,也未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仅通过口头通知就取消入学资格,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 同时,小丽的纹身面积小、位置隐蔽,并未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实质影响,直接剥夺其受教育权,处罚与过错严重失衡。 最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学校取消小丽入学资格的行为违法,但因私立学校学费属于家人自行选择的支出,且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未支持15万元的赔偿诉求。 这场持续许久的纠纷,也让“学生纹身该如何管理”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不少人认为学校管理需要边界,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剥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信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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